招标人: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竞争性谈判时间:2024年6月17日15时(北京时间)。
竞谈地点: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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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数量(次) |
单价(万元) |
投标总价(万元) |
负责人 |
工期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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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涵阳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
1 |
13.48 |
13.48 |
宋荣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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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语萌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
1 |
14.68 |
14.68 |
王克祥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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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并列) |
中水建(贵安新区工程有限公司纳雍分公司) |
1 |
14.7 |
14.7 |
李华 |
60 |
公 示 期: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2日
公示地址:在本项目的项目所在地进行公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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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4415/2PgXKZABLhvw9NrM2bg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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