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清丰山溪孙渡段水污染治理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丰城市清丰山溪孙渡段水污****城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丰行审批字〔2026〕58号。****城市孙渡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其余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补充。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丰城市清丰山溪孙渡段水污染治理整治项目。
2.2项目地点:****城市。
2.3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4414.41万元,其中建安费约3414.05万元。
2.4建设内容、规模:
(1)生活污水控源截污能力提升工程:1)清丰山溪右岸(孙渡段)集镇及周边渡南村委会孙自合组、上房孙家、下房孙家等自然村落和挡溪村委会石溪周家、上杜组、高饶组、郭饶组、杨家、花湖杜家等自然村落共计新建污水支干管7695m、入户管10753m,新建污水提升泵****道****m;2)清丰山溪左岸(城区段)丰联社区聂家、龙船滨组,阳坊社区前杨、后杨、余熊、邓家、****新村,永丰社区杨仁、三甲村、八甲村、聂家、黄家、****新村,阳池社区刘家组等自然村落共计新建污水支干管17405m以及入户管17742m。
(2)旁路离线河流净化工程:在鸦丰排渍道主河道周边选取2块水塘、低洼地带、入河支流建设旁路生态湿地共32601㎡。
(3)孙渡街道集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工程:孙渡街道集镇污水处理厂增设尾水净化工程6255m㎡。
(4)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工程:新建1套流量在线监测系统、3套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并配套自动采水、数据传输及监测站房等设施,并对杨坊电排站前池进行水环境整治,对王家围电排闸和太山自排闸前端水池及渠道水面进行清理,打捞岸线及水面垃圾、漂浮物、水葫芦等入侵水生植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施工及建设方委托的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其他项目(以本项目审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包含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和服务等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54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4月29日。
2.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达到本项目《地表水保护治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通过环保绩效验收。
2.9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投标人使用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时,按照《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标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50人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标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50人以上;
投标人使用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时,与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同步申请的设计甲级资质被标注为异常的,不得被选为中标候(备)选人。
②投标人使用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时,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相对应专业一级资质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标准为: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12人以上,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9人以上(可以全部是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标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2人以上;
③投标人使用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资质时,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相对应专业三级资质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标准为: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5人以上,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4人以上(可以全部是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标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5人以上;
④投标人使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时,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相对应专业一级资质要求执行。
⑤投标人使用专业承包二级或三级资质时,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相对应专业三级资质要求执行;专业承包资质中没有三级的,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相对应专业二级资质要求执行。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须提供“江西住建云”或者“***平台”上投标资质等级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截图佐证。
3.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类或环保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1)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通过“江西住建云”实名制信息登记,提供信息登记截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或注册不足6个月的,以变更或注册时间为准;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对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解释》(赣建招标(2020)1号文)解释:以下两种情形符合本条文中“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的含义。
①.注册建造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其提交社保证明时限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不是要求注册建造师变更后满6个月才能参加投标(有在建工程变更的除外);
②.结合社保缴费(不得重复缴纳)的现实情况,如果注册建造师在变更前原工作单位已缴纳了该注册建造师变更当月的社保,且与变更后工作单位的社保缴费时间相衔接,应视为符合上述条文的规定。
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应提供人事部门办理的退休证明材料,且执业年限不得超过65周岁。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总公司投标时使用的人员,如是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予以认可;如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子公司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不予认可。
3.6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为外埠来赣单位的,应分别满足如下要求:
外埠来赣投标单位还应根据《***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平台***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城镇【2021】19号)规定,在“***平台”上登记企业及相关人员信息,须提供企业及相关人员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图;
3.7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也未被“***网”网站(****.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本条所指失信行为,***网站明示的上述特定情形,不得扩大解释)。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自投标截止时间(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3.8业绩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近60个月内(60个月是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逆推60个月。如: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日,60个月的期间为2021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或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承担过施工中标价(或施工合同价)不低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三分之二(22760395.46元)新建或改造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项目业绩(提供的业绩***网***网)。证明材料: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或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必备)外还须提供施工合同(含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或EPC合同)、施工许可证、(主要的)施工图、中标通知书或(主要的)竣工图的任意两项或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注:1、如一个项目分段竣工备案,则以项目最终竣工备案时间为准。暂停使用竣工验收备案表的省、市,投标人提供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并按要求的材料予以替代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提供境外工程业绩所需的证明材料,按照我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类似工程业绩信息在“江西住建云”可查询,或者在“***平台”上可查询的竣工验收数据等级为A、B、C级。投标人应当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查询路径及查询截图。2、项目负责人业绩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或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信息为准。如业绩项目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发生项目负责人变更的,需额外提供变更材料的原件扫描件。3、资格业绩可与加分业绩为同一业绩。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
3.9.2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担任。
3.9.3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3.9.4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10如是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会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是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会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1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平台,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宜春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4.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获取
4.1获取地点:***平台(新平台)(https://www.****.cn
4.2获取时间:2026年9月18日~2026年9月24日
4.3获取方式:
4.3.1***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平台(新平台)点击“交易主体登录”,以“选择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身份进入系统,在“其他工程”模块中搜寻本项目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3.2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4.4其它事项:如遇操作使用方面的问题,可统一致电客服热线:0512-****8507进行咨询。
4.5***网上发布的答疑及补充通知的信息,由于关注查看不及时的,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中心开标5室(****大厦****楼)。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平台),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投标单位不需要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现场解密一体机与不见面开标系统不对接,无法进行解密,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5.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6.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城市孙渡街道办事处
地 址:****道****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59****055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创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城社区三千套B区5栋2单元301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180****1401
监督机构:****城生态环境局
地 址:****道****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8****3275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195/_0YhsKABni4p5U9XVpG_.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