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塘四期酱园永安龙社及B组团二期地块修缮与更新项目(项目名称)山塘四期酱园永安龙社及B组团二期地块修缮与更新项目施工(标段名称)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S3205010304001062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塘四期酱园永安龙社及B组团二期地块修缮与更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苏数据备〔2024〕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虎投资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虎投资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山塘四期酱园永安龙社及B组团二期地块修缮与更新项目施工(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山塘四期酱园永安龙社及B组团二期地块修缮与更新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街****号周边,东北侧紧贴规划蒲庵路。B****街****号。
2.3 建设内容:山塘四期酱园永安龙社及B组团二期地块修缮与更新项目施工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包含酱园永安龙社及B组团二期,酱园永安龙社用地面积约470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575平方米。B组团二期用地面积约68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0平方米。其中修缮面积约3462平方米,不可移动文物面积约293平方米。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约2962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修缮、室外景观照明、监控、消防等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240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修缮工程。(须含文物修缮或仿古建筑修缮或历史建筑修缮,文物修缮工程包含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程及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工程。)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网页截图;(若为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则须提供信息查询-工程项目-合同登记信息及合同登记信息详情的完整截图,否则资格审查不于通过,***平台,则须提供项目数据-项目详情-合同登记信息及合同登记信息详情的完整截图,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符合业绩要求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年9月1日以来(近2年内),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申请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申请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5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3.4.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申请人须配备一名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且不得同时承担2个或2个以上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须提供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和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并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拟配备的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可以由项目负责人兼任。(2)申请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申请人须上传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5)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6)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7)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8)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9)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10)本项目执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11)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的,则降低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或者取消类似工程业绩条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3.6.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家(不少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9月16日00时00分至2026年09月21日23时59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平台”是指:***平台(建设工程)。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9月28日13时30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本项目设计单位为苏州设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监理单位为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网、http://www.****.com.cn、***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苏州虎投资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路****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路****号
联系人:杨嘉颖 联系人:范翔、吴丹萍
电话:0512-****6051 电话:0512-****3165
传真: 项目负责人:范翔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405
10.3异议渠道
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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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898/FQxPqaABLRKCxEZff93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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