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南侧建新地块民宅归并项目(项目名称)****苑南侧建新地块民宅归并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E3205810149107146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苑南侧建新地块民宅归并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城街道湖鹤村村民委员会,招****城街道湖鹤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自筹/财政),项目建设采用:☑自建 □代建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苑南侧建新地块民宅归并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苏州安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苑南侧建新地块民宅归并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2.2 建设地点:****城街道湖鹤村
2.3 建设内容:****苑南侧建新地块民宅归并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道路总面积约12700平方米、污水管最大管径<1000m(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1520.81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大型土石方、道路、管道敷设、路灯、景观绿化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2.9 工期:18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 /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 2023 年 09月 0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1、指投标单位承接(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05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2、类似工程期限: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网页截图;
□ / 。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近2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两年),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5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3.4.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格(资质)条件须具有招标公告3.1条要求的资质,并附共同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
(2)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每一成员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3.6.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二阶段评标: ☑是 □否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9月04日08时30分至2026年09月11日16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平台”是指:***平台-****中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8.1本项目设计单位为 苏州安省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本项目监理单位为/。
8.2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平台”的“***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8.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中心****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8.4注册省统一主体库前,投标人须先办理介质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介质CA包括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苏州市公共****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8.5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2187(CFCA)、0512-****6950(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
8.6所有上传的扫描件均应为原件扫描件。
8.7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8.8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①现金、②支票、③银行保函,以上三种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当年度最新公布的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市政总承包类)为A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综合考评等级(市政总承包类)为B的投标人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
8.9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地址:****中心****中心中下载相关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心****中心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重发公告原因:/)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城街道湖鹤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城街道湖鹤村
联系人: 尤云
电话:0512-****2908
传真: /
邮编: 215500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安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路****号****楼
联系人: 严艳
电话: 0512-****0826
项目负责人: 陶洁
传真: /
邮编: 215500
电子邮箱: 96****@****.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512-****0792
10.3异议渠道
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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