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区关门山水库清淤项目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投〔202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川区来苏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水库规模为中型,清淤总方量为65万立方米。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约5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135.12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照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完成项目勘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等满足项目立项、工程实施、竣工验收所需勘察设计技术服务工作(不含各类专题报告编制)。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结束之日止。各阶段设计周期要求:(1)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天内完成勘察工作、底泥调查检测工作;(2)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提交初稿报主管部门审查;(3)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成果文件完成后,视工程批复情况,30天内提供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成果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 条内容。
| 招 标 人: | ****中心(重庆市永****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大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 568 号 | 地 址: | 重庆****路****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王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李科 |
| 电 话: | 023-****4199 | 电 话: | 159****8623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1625 | ||
[50011820260914001020101].cqzf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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