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加工仓储物流基地项目土建施工(项目名称)答疑及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粮食加工仓储物流基地项目土建施工”公开招标项目答疑及补遗文件发布。本答疑及补遗文件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相关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一律以本答疑及补遗文件内容为准。
答疑部分:
问题一:【质疑事项】我方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2.5款提出异议:该款明确勾选"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系法定义务,并无除外情形。招标文件以格式条款排除法定义务,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该约定应属无效条款。同时,招标文件前附表第10.1项及附件9《支付担保》格式文本均约定招标人应于签约前提交支付担保,与专用条款2.5款直接矛盾。基于上述违法条款签订合同,我方中标后的工程款债权将丧失担保保障,实质增加投标人的履约风险敞口。恳请招标人修改该条款,并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质疑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第24条;《民法典》第153条;招标文件前附表10.1、附件9的矛盾文本。
回复:1. 详见补遗二、补遗三;2. 本项目开标时间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不顺延。
问题二:质疑事项19:厂房钢板屋面(含檩条制作、运输、安装)56.30元/m²、***网8.93元/m²、楼梯栏杆166.70元/m、电梯筏板防水72.60元/m²。理由:上述综合单价低于材料价或明显偏离定额水平(***网综合单价低于其材料市场价),存在漏项或低于成本价编制的可能;以此为基准的评标将误导报价,并给合同履约埋下隐患。请求:提供上述项目的综合单价分析表,复核更正后重新公布招标控制价。
回复:1. 厂房钢板屋面,不含檩条制作、运输、安装,直接固定到屋顶。清单工作内容已调整。详见补遗一。
2. 本项目材料单价均采用信息价、专业测定价、市场询价,不存在低于成本价。欢迎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投标。
问题三:质疑事项18:电梯挡墙内侧防水项目特征为"1.2mm厚双组份Ⅱ型JS防水涂料",与同类清单项(第59、60项)"1.5mm厚"口径不一。请求:与设计文件核对后统一表述,避免结算争议。
回复:清单编码010903002001-1.5mm厚JS(Ⅱ)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立面)与清单编码010903001001-电梯挡墙内侧防水不为同一项目,具体施工工艺详见设计图。
问题四:质疑事项17:第49项"6中透光Loe-E+12A+5透明钢化玻璃"系"Low-E"拼写错误。请求:予以更正。
回复:文字错误,已更正。详见补遗一。
问题五:质疑事项11:门联窗与落地门联窗综合单价完全相同(544.43元/m²)。理由:两项材质、玻璃配置不同,单价雷同疑为编制错误,投标人难以准确判断报价口径。请求:分别组价并公布综合单价分析表。
回复:已修改单价,详见补遗一。
问题六:质疑事项10:成品双层电动卷帘门493.25元/m²高于甲级防火卷帘门379.86元/m²,价格倒挂。请求:核实是否错位或组价错误并更正。
回复:成品双层电动卷帘门含电动装置,价格无错位。
问题七:质疑事项9:措施项目汇总表(建筑装饰工程)残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行项(金额空白)。理由:本项目为工业建筑,不适用该费用,属模板残留。请求:予以删除。
回复: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不报价。
问题八:质疑事项8:高强螺栓M16~M24采用市政工程(桥梁)编码0409****0001~0004,综合单价8.06~13.54元/套。理由:项目编码与工程性质不符,组价口径混乱;单价远低于市场水平(一般20~40元/套),疑低于成本价编制。请求:更正为房屋建筑工程相应编码,并按定额重新组价。
回复:1. 已更正为房屋建筑工程相应清单编码,详见补遗一。
2. 价格采用的专业测定价,不存在低于成本价。欢迎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投标。
问题九:质疑事项7:"余方弃置(起运1KM)"25.08m³×22.80元与"余方弃置(增加15KM)"25.08m³×23.13元两项工程量完全相同。理由:同时计取相当于每立方米弃土计价45.93元,存在重复计价;且增运15km单价仅比起运1km高0.33元,运距逻辑不通。该错误将直接导致结算争议。请求:明确组价方式并予以更正。
回复:余方弃置总运距约16km,不存在重复计价。
问题十:质疑事项6: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552,952.50元,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333,608.18元后余219,344.32元,占安全文明施工费的66%,明显异常。理由:如系费率取值错误或重复计取而推高控制价,在评标办法以招标控制价为评审基准(如设置低于控制价某一幅度的否决投标条款)的情况下,将系统性扭曲报价空间,损害投标人公平竞争权益。请求:提供组织措施费费率计算表并复核更正。
回复: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工程费用标准按工业建筑工程专业计取,组织措施费7.9%,安全文明施工费3.7%,无异常。
问题十一:质疑事项5:未计列暂列金额,暂估价1,413,900.00元无明细表,亦无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的说明。理由:不符合GB 50500-2013第2.0.18条及第4.1节规定;暂列金额缺失将使合同履行期间的变更价款无列支渠道,暂估价明细缺失将使设备报价口径不一,均影响公平报价。请求:明确暂列金额计取比例、暂估价明细及认价方式。
回复:暂估价、暂列金明细如下:
厂区改造升级工程-建筑装饰工程-门厅LOGO-1项:暂估价3150元
室外工程-室外附属工程-100t地磅-1个:暂估价:50000元
室外工程-室外附属工程-成品门卫室-1个:暂估价:15000元
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
|
序号 |
专业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工程量 |
单价 |
暂估金额 (元) |
|
1 |
成品冷冻库 |
成品冷冻库(冻肉、冻海产品等生鲜)安装,含冷冻设备采购安装、冷冻库建设费。占地面积约143.5m2。 |
143.5 |
2000 |
287000 |
|
2 |
大米低温仓 |
含2台低温仓制冷设备采购及安装,及低温仓建设费。设备参数:制冷量(w):140;送风量(m2/h):9100; |
2 |
525000 |
1050000 |
|
3 |
大米低温仓(利旧) |
低温仓建设,低温仓制冷设备设备利旧,计算设备安装费、低温仓建设、保温绝热等。约1340m2。 |
1340 |
35 |
46900 |
|
合 计 |
1383900 |
||||
安装工程-弱电安装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
|
序号 |
专业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工程量 |
单价 |
暂估金额 (元) |
|
1 |
监控系统设备利旧只记安装费 |
配线、配管、设备支架、跳线等 |
1 |
30000 |
30000 |
|
合 计 |
30000 |
||||
问题十二:质疑事项4:建设项目汇总表规费合计540,821.70元,而单项工程汇总表规费整列空白,数据前后不勾稽。请求:补齐规费明细,确保表间数据一致。
回复:规费按各单位工程计取。
问题十三:质疑事项3: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建筑装饰工程)中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招标控制价合计栏均空白。理由:经我司按所附数据验算,该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为7,975,505.75元、措施项目费应为1,104,187.53元、规费与税金合计应为1,212,836.72元,与公布的单位工程控制价10,292,530.00元方可勾稽;现构成要素缺失,控制价完整性无法验证。请求:按GB 50500-2013第4.2.4条补齐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后重新公布。
回复:单位工程取费专业详见下表: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取费专业 |
|
一 |
厂区改造升级工程 |
|
|
1 |
建筑装饰工程 |
工业建筑工程 |
|
2 |
加固工程 |
房屋建筑修缮工程 |
|
3 |
拆除工程 |
房屋建筑修缮工程 |
|
二 |
***平台建筑装饰工程 |
|
|
1 |
***平台建筑装饰工程 |
工业建筑工程 |
|
三 |
室外工程 |
|
|
1 |
||
|
2 |
室外附属工程 |
道路工程 |
|
四 |
安装工程 |
|
|
1 |
通风空调工程 |
通风空调安装工程 |
|
2 |
给排水安装工程 |
给排水、燃气工程 |
|
3 |
消防水工程 |
消防工程 |
|
4 |
电气安装工程 |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
|
5 |
***网工程 |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
|
6 |
管网土石方工程 |
机械(爆破)土石方工程 |
|
7 |
弱电安装工程 |
建筑智能化安装工程 |
|
8 |
消防电工程 |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
|
9 |
***网 |
消防工程 |
问题十四:质疑事项2:第3页表名为"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理由:招标控制价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表述,文件性质混乱,易引起歧义。请求:更正为"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回复:固定格式,不影响投标报价。
问题十五:质疑事项1:随附文件未附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计价依据、价格信息来源(信息价期数)、风险范围、暂估价构成均未载明。理由:投标人无法统一报价口径,不符合GB 50500-2013第4.2.1条、第4.2.4条要求。请求:补充编制说明并随更正文件一并公布。
回复:已更新补充编制说明,详见补遗一。
问题十六:续建/扩建厂房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回复:不满足。
问题十七:请招标人明确告知该项目评标委员会是否有业主专家? 如果有我公司就不参与了,省得增加业主专家的工作量。
回复:该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编制,欢迎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投标。
问题十八:恳请发改委关注本项目招标文件财务资格条件,建议将 2023、2024、2025 三年均不亏损,调整为三年不得连续亏损。建筑施工行业利润受项目结算时点影响大,单年亏损多为阶段性会计结果,并非企业经营失稳。当前行业经营压力较大,一刀切要求三年全部盈利,会直接把仅出现一年亏损、整体经营稳定的施工企业挡在投标门外,等同于一次经营波动就永久限制企业参与市场活动。从财务风险识别逻辑看,只有连续亏损才指向企业持续经营风险。将门槛调整为禁止连续亏损,保留对经营恶化主体的限制,同时尊重建筑行业客观经营规律,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招投标活动。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编制,欢迎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投标。
问题十九:"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等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4、是否有业代专家参与评标,不要模糊的回答什么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明确回复有或者没有。
5、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回复:1. 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 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3.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承诺;
4. 该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5. 本项目不是异地评标。
补遗部分:
补遗一:工程量清单以本次答疑、补遗文件发布的附件为准。
补遗二: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支付担保”修改为:“不提供”。
补遗三: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款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要求“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执行本合同附件9《支付担保》示范文本;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30日。发包人应在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中标人提交支付担保。。”
补遗四: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款 “22.合同附件”中“附件9:支付担保格式”及附件9具体文本内容。
特别提示: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重粮健康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6日
[5000012026090302503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773/igyHqaABLRKCxEZf5Pu4.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