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洛浦县道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 65322426081900441001)
一、招标条件
和田地区洛浦县道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22426081900441001)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中央及自治区预算内100.0%,****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
2.项目规模: 对洛浦县9条市政道路进行改造,道路全长8532米。其中:****路****米,红线宽度48米,横断面布置为4米人行道+4米绿化带+32米机动车道+4米绿化带+4米人行道道;****路****米、****路****米,红线宽度30米,横断面布置为4.5米人非混行道+3.5米绿化带+14米机动车道+3.5米绿化带+4.5米人非混行道;****路****米、****路****米,红线宽度27米,横断面布置为3.5米非机动车道+3米绿化带+14米机动车道+3米绿化带+3.5米非机动车;****路****米、****路****米,红线宽度27米,横断面布置为3.5米人行道+3米绿化带+14米机动车道+3米绿化带+3.5米人行道;****路****米,红线宽度25米,横断面布置为3.5米人行道+3米绿化带+12米机动车道+3米绿化带+3.5米人行道;****路****米,红线宽度22米,横断面布置为2.5米非机动车道+1.75米绿化带+13.5米机动车道+1.75米绿化带+2.5米非机动车道。路面结构:机动车道路面为4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6厘米粗粒式沥青混凝土+1厘米沥青表处下封层+20厘米4.5%水泥稳定砂砾+30厘米级配沙砾;非机动车道为4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厘米沥青表处下封层+20厘米4.5%水泥稳定砂砾+30厘米级配沙砾;人行道为6厘米C30仿石材面砖+3厘米M10水泥砂浆+15厘米C25混凝土+30厘米级配砂砾;恰帕勒路人行道为6厘米C30仿石材面砖+3厘米M10水泥砂浆+现状路基。配套建设平缘石19480米,过路管涵441米,交通标识线5922.67平方米,交通标志牌157座等附属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22426081900441001002
标段(包)名称: 和田地区洛浦县道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范围: 对洛浦县9条市政道路进行改造,道路全长8532米。其中:****路****米,红线宽度48米,横断面布置为4米人行道+4米绿化带+32米机动车道+4米绿化带+4米人行道道;****路****米、****路****米,红线宽度30米,横断面布置为4.5米人非混行道+3.5米绿化带+14米机动车道+3.5米绿化带+4.5米人非混行道;****路****米、****路****米,红线宽度27米,横断面布置为3.5米非机动车道+3米绿化带+14米机动车道+3米绿化带+3.5米非机动车;****路****米、****路****米,红线宽度27米,横断面布置为3.5米人行道+3米绿化带+14米机动车道+3米绿化带+3.5米人行道;****路****米,红线宽度25米,横断面布置为3.5米人行道+3米绿化带+12米机动车道+3米绿化带+3.5米人行道;****路****米,红线宽度22米,横断面布置为2.5米非机动车道+1.75米绿化带+13.5米机动车道+1.75米绿化带+2.5米非机动车道。路面结构:机动车道路面为4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6厘米粗粒式沥青混凝土+1厘米沥青表处下封层+20厘米4.5%水泥稳定砂砾+30厘米级配沙砾;非机动车道为4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厘米沥青表处下封层+20厘米4.5%水泥稳定砂砾+30厘米级配沙砾;人行道为6厘米C30仿石材面砖+3厘米M10水泥砂浆+15厘米C25混凝土+30厘米级配砂砾;恰帕勒路人行道为6厘米C30仿石材面砖+3厘米M10水泥砂浆+现状路基。配套建设平缘石19480米,过路管涵441米,交通标识线5922.67平方米,交通标志牌157座等附属设施。本项目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充、图纸变更内容、招标答疑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类似业绩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3 年 10 月 01 日-至今)承担过 1 项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含)以上的市****城市道路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书有多个日期的,则以业主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业绩,***网站可查询到的,***网址,附网站查询截图。 3.3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 年度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扫描件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业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书。 3.4 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承建该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资料员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任何岗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强。在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在下列名单被执行期或处罚期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平台(http://****.gov.cn)查询“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制作在投标文件中,(截图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企业在投标期间不得在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政处罚处罚期。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08日到 2026年11月05日
2.获取方式:***网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 10:30
2.递交方法:投标截止***网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评标
3.开标地点:****中心****楼(和****大道****号)
4.评标办法:房屋市政设施工程施工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合格制)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保证金须***网中自行生成的保证金子账户,采用电汇、***网银转账的方式,应于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基本户存入指定帐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必须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做否决投标处理。递交方式:1.1.电子保函:(1)***网登录交易主体,***平台申请线上办理投保手续,注意区分项目类型,并确认投标有效期。(2)***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查看《***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了解电子保函办理方法;(3)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完成。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保函办理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4)开标前,投保人必须下载加密保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1.2.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企业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1)***网登录交易主体后选择项目,按照系统生成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2)***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查看《***网保证金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了解保证金缴纳方法;(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至****中心保证金账户;(4)开标前,投标人须将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途时间,标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保证金以其进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到指定账户,按废标处理。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将拒绝评审。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将否决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敬请各投标人注意!
3.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网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并参与开标(具体操作内容请登录和田公****中心和田不见面开标大厅培训视频—投标单位和“不见面”交易大厅必备软件),未签到的投标文件将自动退回;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并在开标前提前调试投标所用的电脑,确保能正常登陆到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不见面开标系统必须是投标人用CA锁对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需通过CA锁远程登录系统,无需现场参与。逾***网不见面开标系统递交规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网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5.本项目一旦核实发现投标人出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将申请行政部门依***平台网站进行公示。
6.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如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与投诉请投标人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办法》(新建建[2024]2 号)文件要求中的格式和相关规定执行。
7.本项目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
8.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雷先生;联系电话:183****9917。
3.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网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并参与开标(具体操作内容请登录和田公****中心和田不见面开标大厅培训视频—投标单位和“不见面”交易大厅必备软件),未签到的投标文件将自动退回;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并在开标前提前调试投标所用的电脑,确保能正常登陆到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不见面开标系统必须是投标人用CA锁对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需通过CA锁远程登录系统,无需现场参与。逾***网不见面开标系统递交规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网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5.本项目一旦核实发现投标人出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将申请行政部门依***平台网站进行公示。
6.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如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与投诉请投标人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办法》(新建建[2024]2 号)文件要求中的格式和相关规定执行。
7.本项目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
8.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雷先生;联系电话:183****991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裕锦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洛浦县文化路 115 号 |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路****号****写字楼 |
| 联 系 人:徐女士 | 联 系 人:肖女士 |
| 电 话:0903-***2164 | 电 话:0991-***0076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6年10月0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备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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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765/kKWaG6EBMqitpwL51hw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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