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宜****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宾高新区发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606-511534-04-01-237084】FGQB-00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高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委托的代建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1招标项目名称:宜****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宜宾高新区 2.3建设规模及投资额:项目占地约45亩,总建筑面积约65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9000㎡,地下室建筑面积约6000㎡。****楼、附属配套设施、周边总平景观、交安工程等。总投资4.5亿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施工期延长、缺陷责任期、配合工程结算审计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限:项目开工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或整个项目结算审计完成(以最后到达时间为准)为止。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各单体分期开工,各单体的施工工期均按390日历天单独计算,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具有一个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为50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含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 无(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台(四川省)》和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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