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规划****中心(天津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委托,****中心对天津市蓟州区燕山山地南部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025-2027年)建设工程(2026年度一期)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蓟州区燕山山地南部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025-2027年)建设工程(2026年度一期)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6-D-1102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30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项目需求书中的“一、服务范围”变更为“天津市蓟州区燕山山地南部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025-2027年)建设工程(2026年度第一期)任务:造林任务约6000亩,栽植苗木约330000株,配套修建1米宽作业步道约19200米。涉及渔阳镇、官庄镇、马伸桥镇、下营镇、邦均镇、别山镇、罗庄子镇、孙各庄满族乡、西龙虎峪镇、穿芳峪镇、许家台镇、洲河湾镇12个乡镇,292个小班。”
(二)其他内容不变。
三、更正日期
2026年10月9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楠、李天蔚
(二)联系电话:022-****8176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规划****中心(天津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二)采购人地址:天****路****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张麒麟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6066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路****号****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或****中心(传真号:022-****8304或邮箱:gg****@****.****.cn)。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中心
2026年10月9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蓟州区燕山山地南部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025-2027年)建设工程(2026年度一期)(项目编号:TGPC-2026-D-1102)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或****中心表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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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69/k1IKIKEBni4p5U9XSwV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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