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东莞市万江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一期) |
| 标段(包)名称 | 东莞市万江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一期) |
| 评标结束时间 | 2026-10-10 17:10:16 |
公告内容
东莞市万江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一期)评标报告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1)工程名称:东莞市万江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一期)
(2)建设地点:****新村现代化产业园区内
(3)招标人:****新村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本项目位****新村现代化产业园区内,为东莞市万江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主要建设智能装备产业园区,总规划用地面积约33080.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7427.71平方米,建设内容为高标准厂房及其配套空间,其中主要包括:新建1号厂房,地上8层,建筑高度50.85米,占地面积10347.6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1084.56平方米,结构最大跨度11.6米;新建2号厂房,地上8层,建筑高度50.6米,占地面积2328.47平方米,建筑面积15997.19平方米,结构最大跨度11.6米;新建3号厂房,地上八层,建筑高度约50.6米,占地面积2414.50平方米,建筑面积16169.29平方米,结构最大跨度11.6米;新建4号厂房、****楼,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约24.45米,占地面积2973.5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4176.6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415.7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60.93平方米)结构最大跨度11.3米;结构形式均为框架结构,工程造价约人民币3亿元。
(6)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82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9 年01月22日。
(7)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人民币300317421.64元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东莞市万江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一期),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与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精装修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模板工程等);2、消防水工程(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抗震支架系统等);3、强电工程(10KV开关站、变配电、发电机、低压出线、照明配电、泛光照明、抗震支架、电梯工程、防雷接地等);4、弱电工程(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气体灭火控制系统、UPS系统、机房系统、光纤入户、视频监控、门禁系统、能耗抄送系统、巡更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5、给排水工程(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废水系统、污水系统、通气立管、雨水系统、压力排水等);6、暖通工程;7、室外工程(园林建筑、园林绿化、****城市园林、空间场平、施工围挡、消防水工程、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 9 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 3 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 6 人专家于 2026 年 09 月 28日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异地副场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主场地区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1人,异地副场地区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5人)。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专家六、专家七、专家八、专家九;详见《东莞市万江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一期)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到表及身份对照表》。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4、各评委的签到情况
评委的签到情况详见《东莞市万江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一期)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到表及身份对照表》。
(三)开标、筛选及评标情况
开标及筛选
(1)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8日9:30时;开标地点:****中心开标室(8)。
(2)参加单位及开标情况详见《****中心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和《****中心评标收标会议情况记录表》。
(3)入围筛选会时间:2026年09月28日15时00分,入围筛选会地点:****中心评标室(1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通过资格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共42家,需进行入围筛选环节,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共15 家。
评标
(1)评标时间:2026年09月29日9:30 时至2026年09月29日21:00时。
(2)评标地点:****中心评标室(18)、湖北****中心评标室。
(3)评标会议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共同推荐 7 家投标人为定标候选人,在定标会上将“入围定标候选人名单”(不分排序)和对应的投标文件移交给招标人。
(四)入围评标且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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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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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华南(东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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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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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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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五局(广东)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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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东莞现代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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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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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易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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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中建八局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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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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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二局(东莞)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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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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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东莞)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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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百景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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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东莞)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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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赛众建设有限公司 |
(五)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无。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1
评标办法附表1-1(技术标暗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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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技术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投标文件编制 |
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技术标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9项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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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
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规定应递交的全部文件的。 3、投标文件中未提出与招标文件相悖的要求,未对招标文件有重大的保留,包括重新划定风险,改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提出不同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计量方法和纠纷处理方法。 4、投标文件的编制、承包内容及责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无重大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①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对招标文件在第二章第1.3.5项已提供危大工程清单,投标人针对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6、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
评标办法前附表1-2(商务标部分初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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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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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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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款要求(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技术负责人签章”等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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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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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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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一章第3.3.9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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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
符合第二章附件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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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前附表1-3(价格标部分初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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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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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报价信封的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报价信封的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时,是否提供了成本分析等必要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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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格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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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即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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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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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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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信封编制 |
报价信封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11项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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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前附表2
评标办法前附表2-1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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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标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或分值区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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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的了解与认识 |
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认识的准确性、透彻性,对现有基础资料了解的详尽性、清晰及完整性。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0-2 |
|
|
2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
有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制度,配备足够的符合相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的资料管理制度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0-2 |
|
|
3 |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落实到岗、专人负责,有详实的成品保护措施方案和实施计划,企业有完善的成品保护检查制度、交接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承诺项目进入保修期的保修工作到位,企业有完善的保修期工作制度,具体包括:设立有专门的保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齐全、保修沟通及时有效、定期回访等。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0-2 |
|
|
4 |
施工组织方案 |
项目前期和总体施工组织方案内容的完整性,施工流程的条理清晰度,方案组织的科学性,项目目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里程碑要求。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0-3 |
|
|
5 |
主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
方案的合理、可操作性,施工流程的详细程度,关键工程的明晰程度、技术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0-2 |
|
|
6 |
施工进度、质量保证措施 |
施工进度、质量目标是否明确;体系是否健全、控制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0-3 |
|
|
7 |
施工人材机配置方案 |
施工人力资源、主材、主要机械和设备等配置方案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0-2 |
|
|
8 |
重难点分析及对策 |
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的全面性,条理清晰度,保证措施的合理性、解决方案的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0-2 |
|
|
9 |
应急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
是否有行之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抵抗风险的措施,抵抗风险的能力强。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0-2 |
|
|
10 |
技术标页数 (不含封面) |
不宜大于不宜大于 150 页,未超出页数的,不扣分。超过150页的将对其技术标得分扣减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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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上述“评审内容”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技术标总分为20分。
3、评分方法:
□ 3.1、技术标采用合格制评审。各评审项目内容符合强制性规范,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未超出规定页数的,可得该项满分分值。评审项目内容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得0分。
■ 3.2、技术标采用定量评审。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分数区间内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评审项目内容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得0分。
3.2.1、上述“评审内容”各小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评标办法前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
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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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企业资质 |
2 |
施工资质: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得2分; 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2分。 (需提供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相关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
|
2 |
企业信誉及获奖情况 |
8 |
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今承接过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获得奖项的: (1)获得国家级或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 (2)获得省级或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或直辖市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3)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个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本项最高得8分。 注:①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②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③***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④***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不重复记分。⑤若属于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上述所属较高的计分标准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⑥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得分。 |
|
3 |
企业类似业绩 |
12 |
1.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今每完成1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人民币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①有效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有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公章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有验收方或签发单位盖章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中的完工或竣工日期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②合同金额以承包合同价为准,承包合同未载明合同总价的,以工程结算资料扫描件(工程结算资料须能反映结算双方已盖章确认结算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金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合同的,不以累加的合同额作为工程业绩。③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有效业绩材料均可作为评审依据。④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牵头人,并提供作为牵头人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材料中能体现出牵头人身份的内容),否则不得分。⑤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施工与其他内容(如设计、咨询等)组合在一起发包的业绩,此时合同金额以业绩合同中施工部分的合同价为准,且投标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提供能体现出投标人在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以及施工部分的合同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
4 |
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
8 |
(1)项目负责人:(2分) 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2)技术负责人:(2分)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的,得2分。 (3)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项目班子成员:(4分) 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拟投入本项目的班子成员中,有2个或以上的成员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证的,得4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或建造师注册证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
注: 1、上述“评分标准”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商务标总分为30分。评审类目不能小于三项。
3、对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21〕1号)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本次招标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资质分立企业业绩投标资信证明(简称“分立业绩资信证明”)作为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之一,上述“评标项目”的“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原公司业绩在满足上述“评分标准”的情况下可计分。
未提供分立业绩资信证明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评标办法前附表2-3价格标部分评审标准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价格评分 |
Y=50 |
价格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Y-|Gn-T|×100÷T×H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 □最低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时,H=h;本次招标h=(0.5)取值区间为[0.5,1]。 |
注:1.价格部分总分不低于总分的50%
2.价格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价格部分得分最低不得低于0分。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
序号 |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技术标部分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 |
商务标部分详细评审 |
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
价格标部分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备注 |
|
1 |
投标单位1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五局(广东)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16.52 |
通过 |
30 |
通过 |
48.92 |
95.44 |
5 |
|
|
2 |
投标单位2 |
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百景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15.56 |
通过 |
30 |
通过 |
49.98 |
95.54 |
4 |
|
|
3 |
投标单位3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15.53 |
通过 |
30 |
通过 |
49.89 |
95.42 |
6 |
|
|
4 |
投标单位4 |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14.91 |
通过 |
30 |
通过 |
49.88 |
94.79 |
13 |
|
|
5 |
投标单位5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东莞)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15.63 |
通过 |
30 |
通过 |
49.62 |
95.25 |
8 |
|
|
6 |
投标单位6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二局(东莞)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15.31 |
通过 |
30 |
通过 |
49.9 |
95.21 |
9 |
|
|
7 |
投标单位7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东莞)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15.65 |
通过 |
30 |
通过 |
49.7 |
95.35 |
7 |
|
|
8 |
投标单位8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15.56 |
通过 |
30 |
通过 |
48.88 |
94.44 |
14 |
|
|
9 |
投标单位9 |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中建八局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通过 |
16.46 |
通过 |
30 |
通过 |
49.55 |
96.01 |
1 |
|
|
10 |
投标单位10 |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东莞现代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15.97 |
通过 |
30 |
通过 |
49.92 |
95.89 |
3 |
|
|
11 |
投标单位11 |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赛众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15.23 |
通过 |
30 |
通过 |
49.7 |
94.93 |
11 |
|
|
12 |
投标单位12 |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华南(东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通过 |
15.33 |
通过 |
30 |
通过 |
49.54 |
94.87 |
12 |
|
|
13 |
投标单位13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16.1 |
通过 |
30 |
通过 |
49.91 |
96.01 |
1 |
|
|
14 |
投标单位14 |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15.58 |
通过 |
29 |
通过 |
48.35 |
92.93 |
15 |
|
|
15 |
投标单位15 |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易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16.12 |
通过 |
30 |
通过 |
48.94 |
95.06 |
10 |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
1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五局(广东)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入围定标候选人 |
|
2 |
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百景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入围定标候选人 |
|
3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入围定标候选人 |
|
4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东莞)建设有限公司 |
入围定标候选人 |
|
5 |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中建八局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入围定标候选人 |
|
6 |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东莞现代建设有限公司 |
入围定标候选人 |
|
7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
入围定标候选人 |
(九)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名单如下:
定标候选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五局(广东)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定标候选人: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百景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定标候选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定标候选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东莞)建设有限公司;
定标候选人: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中建八局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定标候选人: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东莞现代建设有限公司;
定标候选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 1508评标报告及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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