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明湖、石围公园综合管养运营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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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深圳市****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中心拟对光明区明湖、石围公园综合管养运营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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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明湖、石围公园综合管养运营服务 合同金额(元):13272800.00 中标供应商:绿清生活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主体方)、深圳保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参加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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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对原合同第二条相应内容的变更:管养等级及范****城市公园、石围公园绿地(公园范围内绿地及硬地均统称为绿地)面积数据为2024年3月29日招标测算数据,现根据2024年6月20日最新测绘报告数据、部分区域转为运营用途、明湖和石围公园水域管****城市公园、石围公园调整如下:2026年10月1日-2027年3月31日,本项目部分二级绿地变更为三级绿地,其中二级绿地由190181.77㎡变更为155273.1㎡,三级绿地由104185.69㎡变更为139094.36;二级硬地由52778.79㎡变更为0㎡,三级硬地由0㎡变更为52778.79㎡;水体由310200.7㎡变更为313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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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抓好厉行节约标准,现结合光明区财政局要求,自10月1日起,对于光明区明湖、石围公园综合管养运营服务项目在现有合同剩余部分的基础上再次压减10%,现已去函深圳保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绿清生活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该公司亦复函,同意对于绿化管养等美化类项目在现有合同基础上再次压减10%,在2026年10月前完成现有服务合同费用压减事宜。由于合同金额、人员配置发生较大变化,需变更原合同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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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09月30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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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中心 地址:深圳****大厦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8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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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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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684/okowyKABni4p5U9XIkY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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