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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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864,671.2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2026[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石船镇石壁村居民新区(二 期)外环境建设项目答疑及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石船镇石壁村居民新区(二 期)外环境建设项目 ” 答疑补遗发布如下: 质疑1:招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款13条中: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请公布清单警戒线? 答:本项目未设置总报价和单项清单报价异常低价警戒线。 质疑2:本项目是否提供分部分项清单最高限价?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2.2.2(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2.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答:详见补遗。 质疑3:招标文件商务得分,人员职称(或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为什么要限定“市政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明显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建议修改为“市政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答:详见补遗。 质疑4:请明确是否有业主代表 是否异地评标 答: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活动有关要求的通知》(渝公管发〔2023〕3号)执行。 质疑5:招标清单中外墙工程组织措施费中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能否不报价?若需报价,请明确费率是取1.35%元/m2吗? 答:详见补遗清单。 质疑6:招标人发出的QTF没有清单控制价,请重新发布。 答:详见补遗清单。 质疑7:招标人发出的QTF格式在导入上传投标预算时,由于制作软件格式无法更改会导致封面无法显示招标人、法定代表人、造价师等信息,能否不填?若需填写请发布QTFX格式的版本 答:详见补遗清单。 质疑:8:招标清单中,2个室外景观土建和2个室外景观小品单位工程中组织措施的序号是土建装饰类的序号,但组织措施费费率确是取的园林景观的费率,是否需要重新发布新的限价清单? 答:详见补遗清单。 质疑9: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请问清单单价有无低价警戒线? 答:本项目未设置总报价和单项清单报价异常低价警戒线。 质疑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交工时间为准),完成过 1 个单个合同金额 7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请问 招标文件要求市政业绩,但为什么是以交工时间为准 和提供交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麻烦修改为正确合适的业绩要求。 答:详见补遗。 质疑1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请按本项目招标文件已明确的要求提供。 质疑1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等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可以,也可以填写具体内容。 质疑1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已包含,不需额外承诺。 质疑14:是否有业代专家参与评标,不要模糊的回答什么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明确回复有或者没有。 答: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活动有关要求的通知》(渝公管发〔2023〕3号)执行。 质疑15: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答: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补遗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修改为: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 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注: (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2)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 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2人员职称(或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修改为:技术负责人:提供市政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本项目名字更正为:石船镇石壁村居民新区(二 期)外环境建设项目。 4.本项目招标限价清单以补遗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两江新区石船镇石壁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方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7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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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551/3ZNqe6ABMqitpwL5Uhx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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