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庐州女子监狱)会见长廊文化展板、标识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庐州女子监狱)委托,对即需的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庐州女子监狱)会见长廊文化展板、标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CZX2026-AH-118)进行公开询比采购。于2026年09月24日10时30分,在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庐州女子监狱)的监督下,本公司组织了询比活动。经询比小组评定,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询比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合肥市博通广告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63800.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金点子标识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57700.00.00元
公示期为: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9月29日
询比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庐州女子监狱)书面提出。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网站:
***平台(www.****.com)
***网(www.****.org.cn)
***平台(www.****.com)
四、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庐州女子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扬子江路交口合肥金融港A****楼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8707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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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538/lJ9j0qABMqitpwL5c_5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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