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夹沟国有林场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剩余资金林下复合种植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WL-20260910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夹沟国有林场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剩余资金林下复合种植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萧县绿丰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城镇交通路西段北侧
成交金额:32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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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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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宿州市夹沟国有林场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剩余资金林下复合种植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依托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剩余资金,建设标准化林下复合种植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地点坐落于宿州市夹沟国有林场孤山管护区、尖山管护区、老场部中草药种植基地。 服务要求:林下种植苍术16.9亩、白芷18.4亩,林下培育5-6厘米麻栎大苗15亩;建设80米紫藤七彩廊架立体种植工程及配套绿植栽植;对200亩现有中药材基地实施管护升级,具体包括铺设防草布、安装蝶喷灌溉设施、建设中药材科普小品及紫薇造型景观;组织开展2场次中药材种植专业技术培训。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管护期到2028年12月)。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御品华府5栋1单元2803,联系方式:151****303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夹沟国有林场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州市夹沟国有林场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夹沟镇
联系方式:张主任 178****7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御品华府5栋2803
联系方式:薛亮亮 151****3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亮亮
电 话:151****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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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538/i6Y-I6EBMqitpwL5Cxk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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