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智慧果蔬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海宁智慧果蔬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EPC,项目招标人为海宁铁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海宁智慧果蔬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YHZB2026-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YHZB2026-4
2.5 建设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
2.6 建设内容:****中心.20m²,玻璃温室7296m²,日光温室大棚20376m²,独栋暖棚17190m²,普通膜棚5472m²,****中心²,****中心²,室外附属工程含道路与铺装、给排水、绿化、照明、供电等。
2.7 合同估算价:约13900万元
2.8 计划工期: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包含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项工程设计及与设计相关的服务),施工工期330日历天(包含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完成验收并交付使用)。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发包,承包范围包含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后期服务,本项目所有温室、厂房、配套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土建、装饰、水电、室外附属等全部建安工程施工;材料检测、设备试运行、创优配套措施、缺陷修复、24个月绿化养护、2个月设备试运行等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内容,包含项目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具体范围详见地形现状图。详见合同附件2《发包人要求》。
投标人须响应附件《发包人要求》中的技术标准和功能需求。
2.10 项目类别:EPC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达到“钱江杯”优质工程标准。若因承包人施工质量、竣工资料原因达不到钱江杯评审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1%的违约金;因非承包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手续不全、项目不满足钱江杯申报硬性条件、政策调整等)造成项目无法申报或未能获评钱江杯的,不视为承包人违约,不追究承包人质量违约责任。若工程最终获评“钱江杯”,发包人按签约合同总价的1%向承包人支付优质优价奖励,奖励费用不计入固定总价风险范围。
2.12 安全要求: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13 合同主要条款(实质性条件):
合同价格形式: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计价依据为《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除合同约定可调情形外,总价不作调整。
材料价格调整: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大棚钢结构型材、温室玻璃、保温棉被、灌溉管材、有机肥加工设备主材、给排水管材、电线电缆等10种材料价格涨跌幅度超过±5%以外部分予以调整,人工单价同步调差(±5%以外部分调整)。成套温室、成套生产设备价格涨跌不予调差,仅发包人书面变更设备规格型号方可调整价款。
履约保证金:签约合同总价的2%,形式为银行保函。
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履约保函提交完成后14日内,发包人支付建安工程总价10%作为工程预付款;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60%开工28日内一次性预付。
进度款支付:设计板块按节点支付(方案审批20%、施工图审查80%、竣工图付清);设备采购板块按到货验收70%、安装调试85%、竣工验收97%支付;建安施工板块按月验收合格工程量支付7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建安总价85%;结算审核完成后60日内支付至EPC总结算价款98.5%。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质量保证金:结算审核审定价款的1.5%,承包人可优先选择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质保金。
项目经理驻场要求: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少于22天,每天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按2000元/天计违约金;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向发包人支付签约总价0.5%的违约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联合体成员数量应小于等于3家;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递交、异议、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
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任务的相应资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均承担各自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3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施工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负责人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以上人员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注: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截至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以上人员允许兼职,兼职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技术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其他岗位不允许兼职。
3.4.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4.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4.5 财务要求:无。
3.4.6 信誉要求:
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其他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收到邀请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7日。工作日时间的每天上午9点至12点00分,下午14点30分至17点30分。
4.2 获取方式:电子招标文件线上获取,潜在投标人可通过57****@****.com邮箱获取招标文件,邮件正文写明:“海宁智慧果蔬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EPC”,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邮件主题为“海宁智慧果蔬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并将企业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授权委托书)随附件发送。如无法获取递交成功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联系。潜在投标人发件邮箱为接收招标文件指定邮箱。
4.3 招标文件价格:500元/份。
5.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9月18日9时30分。
地点:安徽洋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路****号****广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http://www.****.org.cn
***网:https://www.****.cn
***网站:https://www.****.com。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招标人:海宁铁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路****号****楼
联系人:*先生
电话:1**644*****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洋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路****号****广场、2307室
邮编:230000
联系人:吴工
电话:19354939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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