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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福明街道生活小区雨污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二批次)A3302120280026463002002

2026-06-08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浙江 - 宁波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鄞州区福明街道生活小区雨污管网改造提升工程
预算 4586.84万
省份/直辖市 浙江 地区 宁波市
采购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福明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查看12个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宁波中竖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38****7312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项目名称:
****小区***网改造提升工程(二批次)
项目代码:
2601-330212-04-01-198648
招标人:
名称:64a4036b4b2011eeb0e0fa163e057a60
代理机构:
名称:宁波中竖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1228号
地址:浙江省宁波****大道****号4-15-11
联系人:伍定泽
联系人:宁波中竖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4-****5016
电话:138****7312
标段(包)名称:
****小区***网改造提升工程(二批次)(施工)(Ⅱ标段)
标段(包)编号:
A3302120280026463002002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公告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小区***网改造提升工程(二批次)(施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本项目作如下澄清、修改,请认真研究。本澄清、修改文件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修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公告》2.2中

本次Ⅰ标段招标控制价为45868390元;Ⅱ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7062241元。

现修改为:

本次Ⅰ标段招标控制价为45474400元;Ⅱ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9979683元。

2、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一)投标人(Ⅰ标段):3.2 自2021年 1 月1日以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Ⅰ标段招标控制价80%(即达到3669.4712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类项目(不含轨道交通)的施工业绩。

(一)投标人(Ⅱ标段):3.2 自2021年 1 月1日以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Ⅱ标段招标控制价80%(即达到2164.97928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类项目(不含轨道交通)的施工业绩。

现修改为:

(一)投标人(Ⅰ标段):3.2 自2021年 1 月1日以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Ⅰ标段招标控制价80%(即达到3637.952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类项目(不含轨道交通)的施工业绩。

(一)投标人(Ⅱ标段):3.2 自2021年 1 月1日以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Ⅱ标段招标控制价80%(即达到2398.37464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类项目(不含轨道交通)的施工业绩。

3、原《招标公告》4.招标文件的获取中

***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6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5日14时00分】

现修改为:

***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6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4日14时00分】

4、原《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中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6月15日14时00分】

现修改为: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6月24日14时00分】

5、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5日14时00分】

现修改为: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4日14时00分】

6、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中

☑Ⅰ标段最高投标限价4586.839万元(含税),其中暂估价0万元(含税)、暂列金额为306万元(含税),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6.6713%,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191.840644万元(含税)。

☑Ⅱ标段最高投标限价2706.2241万元(含税),其中暂估价0万元(含税)、暂列金额为204万元(含税),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7.5382%,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122.320192万元(含税)。)

现修改为:

☑Ⅰ标段最高投标限价4547.44万元(含税),其中暂估价0万元(含税)、暂列金额为173万元(含税),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3.8043%,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186.0731万元(含税)。

☑Ⅱ标段最高投标限价2997.9683万元(含税),其中暂估价0万元(含税)、暂列金额为49万元(含税),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1.6344%,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124.9276万元(含税)。

7、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其他:

Ⅰ标段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低限值482737.55元(不含税)。

Ⅱ标段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低限值304334.85元(不含税))。

现修改为:

Ⅰ标段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低限值526559.58元(不含税)。

Ⅱ标段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低限值341856.95元(不含税)。

8、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否决投标的情形中(3)响应性评审内容中⑨其他:

(1)Ⅰ标段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低限值482737.55元(不含税);(2)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Ⅱ标段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低限值304334.85元(不含税);(2)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现修改为:

(1)Ⅰ标段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低限值526559.58元(不含税);(2)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Ⅱ标段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低限值341856.95元(不含税);(2)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附表三:商务标评分标准中

☑(2)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Ⅰ标段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为41779392元至43823890元(含区间上下限本数),(即报价浮动率范围为-10%至-5%)

☑(2)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Ⅱ标段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为24682338元至25872289元(含区间上下限本数),(即报价浮动率范围为-10%至-5%)

现修改为:

☑(2)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Ⅰ标段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为41286034元至43380216元(含区间上下限本数),(即报价浮动率范围为-10%至-5%);

☑(2)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Ⅱ标段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为27155643元至28567662元(含区间上下限本数),(即报价浮动率范围为-10%至-5%)

10、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附表三:商务标评分标准中

注:

随机抽取,Ⅰ标段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权重、下浮系数、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对应球号如下:

球号

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

权重B

权重B1

权重B2

下浮系数C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

1

36800985.56

30%

15%

15%

0.1%

公式一

2

37005435.36

32%

16%

16%

0.2%

公式二

3

37209885.16

34%

17%

17%

0.3%

公式三

4

37414334.96

36%

18%

18%

0.4%

5

37618784.76

38%

19%

19%

0.5%

6

37823234.56

40%

20%

20%

0.6%

公式六

7

38027684.36

42%

21%

21%

0.7%

8

38232134.16

44%

22%

22%

0.8%

9

38436583.96

46%

23%

23%

0.9%

10

38641033.76

48%

24%

24%

1.0%

11

38845483.56

50%

25%

25%

1.1%

注:

随机抽取,Ⅱ标段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权重、下浮系数、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对应球号如下:

球号

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

权重B

权重B1

权重B2

下浮系数C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

1

21419136.08

30%

15%

15%

0.1%

公式一

2

21538131.18

32%

16%

16%

0.2%

公式二

3

21657126.28

34%

17%

17%

0.3%

公式三

4

21776121.38

36%

18%

18%

0.4%

5

21895116.48

38%

19%

19%

0.5%

6

22014111.58

40%

20%

20%

0.6%

公式六

7

22133106.68

42%

21%

21%

0.7%

8

22252101.78

44%

22%

22%

0.8%

9

22371096.88

46%

23%

23%

0.9%

10

22490091.98

48%

24%

24%

1.0%

11

22609087.08

50%

25%

25%

1.1%

现修改为:

注:

随机抽取,Ⅰ标段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权重、下浮系数、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对应球号如下:

球号

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

权重B

权重B1

权重B2

下浮系数C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

1

37695303.0

30%

15%

15%

0.1%

公式一

2

37904721.2

32%

16%

16%

0.2%

公式二

3

38114139.4

34%

17%

17%

0.3%

公式三

4

38323557.6

36%

18%

18%

0.4%

5

38532975.8

38%

19%

19%

0.5%

6

38742394.0

40%

20%

20%

0.6%

公式六

7

38951812.2

42%

21%

21%

0.7%

8

39161230.4

44%

22%

22%

0.8%

9

39370648.6

46%

23%

23%

0.9%

10

39580066.8

48%

24%

24%

1.0%

11

39789485.0

50%

25%

25%

1.1%

注:

随机抽取,Ⅱ标段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权重、下浮系数、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对应球号如下:

球号

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

权重B

权重B1

权重B2

下浮系数C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

1

25416367.0

30%

15%

15%

0.1%

公式一

2

25557568.9

32%

16%

16%

0.2%

公式二

3

25698770.8

34%

17%

17%

0.3%

公式三

4

25839972.7

36%

18%

18%

0.4%

5

25981174.6

38%

19%

19%

0.5%

6

26122376.5

40%

20%

20%

0.6%

公式六

7

26263578.4

42%

21%

21%

0.7%

8

26404780.3

44%

22%

22%

0.8%

9

26545982.2

46%

23%

23%

0.9%

10

26687184.1

48%

24%

24%

1.0%

11

26828386.0

50%

25%

25%

1.1%

1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0.4变更估价中4.重新组价办法:

(1)计价依据:

1)、委托单位提供的由华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小区***网改造提升工程(二批次)施工图(2026年4月)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浙江省补充说明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4)、《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

5)、《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6)、《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7)、《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8)、《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

9)、其他的相关计价文件及管理办法。

(2)人工价格:按2026年4月刊《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

(3)材料价格:依次参照2026年4月刊《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宁波市区除税信息价,其中苗木价格参照《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园林苗木专刊(2026年第一季度)除税信息价计入,无宁波市材料信息价的按《浙江造价信息》(2026年4月刊),无信息价的材料按市场除税价计入。

(4)工程取费:

1)、道路、排水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按道路、排水、河道护岸、****城市综合管廊、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中值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市政土建工程中值计取,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按市政土建工程中值计取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其他不计取。

2)、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按单独绿化工程中值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单独绿化工程中值计取,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按单独绿化工程中值计取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其他不计取。

3)、文明施工执行新文件(甬建函〔2025〕142号)。

(5)税金采用一般计税法,根据《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文件执行,税金费率按9%计取。

(6)规费费率按标准费率的30%计。

现修改为:

(1)计价依据:

1)、委托单位提供的由华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小区***网改造提升工程(二批次)施工图(2026年4月)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浙江省补充说明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4)、《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8-2013)

5)、《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6)、《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7)、《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8)、《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

9)、其他的相关计价文件及管理办法;

(2)人工价格:按2026年5月刊《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

(3)材料价格:依次参照2026年5月刊《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宁波市区除税信息价,其中苗木价格参照《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园林苗木专刊(2026年第一季度)除税信息价计入,无宁波市材料信息价的按《浙江造价信息》(2026年4月刊),无信息价的材料按市场除税价计入;

(4)工程取费:

①道路、排水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按道路、排水、河道护岸、****城市综合管廊、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中值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市政土建工程中值计取,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按市政土建工程中值计取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其他不计取。

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按单独绿化工程中值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单独绿化工程中值计取,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按单独绿化工程中值计取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其他不计取。

③文明施工执行新文件(甬建函〔2025〕142号);

(5)税金采用一般计税法,根据《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文件执行,税金费率按9%计取;

(6)规费费率按标准费率的30%计。

1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关于付款周期、进度款支付程序和方法的约定:

(1)按月支付完成工程量的 85% ,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与实际完成工程量两者较小的 85% (含预付款,并扣除绿化养护费),待发包人或出资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92% ;余款待决算审计结束扣留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付清。若审计部门审计时绿化养护工作尚未完成,需从上述应付款项中先行扣除绿化养护费;待绿化养护工作完成后,再付清扣除的绿化养护费及剩余款项。

(2)每笔费用均在出资人收到承包人送达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由出资人支付,承包人延迟送达发票的,出资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3)工程发生变更须按发包人工程变更程序申报,若涉及的工程变更需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审查程序的,其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确认的时间予以顺延。工程如发生变更,另签订工程款拨付补充合同外,变更费用不计入进度款拨付范围,待工程竣工结算时一并结算。

(4)补充协议及以招标方式采购并签订合同的款项支付方式:按补充协议、分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约定执行。

(5)承包人需按发包人及鄞州区税务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税务凭证。

(6)以上工程价款拨付时,按实扣除出资人或发包人垫付的水电费(若有)。

(7)民工工资每期支付比例须符合宁波市相关最新文件要求。

注: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支付均由承包人提出申请,经监理人、发包人、出资人审核确认后支付。每笔费用均在出资人收到承包人送达的等额增值税发票且资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由出资人支付,承包人延迟送达等额有效发票的或者上级财政、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致使付款迟延的,出资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现修改为:

关于付款周期、进度款支付程序和方法的约定:

(1)按月支付完成工程量的 85% ,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与实际完成工程量两者较小的 85% (含预付款,并扣除绿化养护费),待发包人或出资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90% ;余款待审计部门审计并出具审计结论后扣留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付清。若审计部门审计时绿化养护工作尚未完成,需从上述应付款项中先行扣除绿化养护费;待绿化养护工作完成后,再付清扣除的绿化养护费及剩余款项。

(2)每笔费用均在出资人收到承包人送达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由出资人支付,承包人延迟送达发票的,出资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3)工程发生变更须按发包人工程变更程序申报,若涉及的工程变更需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审查程序的,其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确认的时间予以顺延。工程如发生变更,另签订工程款拨付补充合同外,变更费用不计入进度款拨付范围,待工程竣工结算时一并结算。

(4)补充协议及以招标方式采购并签订合同的款项支付方式:按补充协议、分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约定执行。

(5)承包人需按发包人及鄞州区税务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税务凭证。

(6)以上工程价款拨付时,按实扣除出资人或发包人垫付的水电费(若有)。

(7)民工工资每期支付比例须符合宁波市相关最新文件要求。

注: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支付均由承包人提出申请,经监理人、发包人、出资人审核确认后支付。每笔费用均在出资人收到承包人送达的等额增值税发票且资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由出资人支付,承包人延迟送达等额有效发票的或者上级财政、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致使付款迟延的,出资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13、本项目Ⅰ标段、Ⅱ标段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图纸和电子招标文件以最新上传的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下载本澄清、修改文件及附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福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竖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8日

行政监督机构:
****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4-****5165
信息来源:
****中心(点击跳转)
***平台接收时间:
2026-06-08 16: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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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533/VV9wpp4BMqitpwL5uhg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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