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528国道龙泉西街至兰巨段改建工程
|
项目代码:
|
2020-331181-48-01-127447
|
||
|
招标人:
|
名称: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街****号
|
地址:北京市/****路****号****大厦
|
||||
|
联系人:张伟娟
|
联系人:孟繁一
|
||||
|
电话:0578-***9950
|
电话:137****2081
|
||||
|
标段(包)名称:
|
528国道龙泉西街至兰巨段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6988002001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2.2 款的规定,招标人——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平台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具体内容为: 问1、招标文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中承诺提供不少于300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是否有误? 答:是,因单位错误,金额修正为“3000000元”。 问2、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投标函附录”与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不一致处,以哪个为准? 答:“(二)投标函附录”表已更新,投标人以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的数据为准自行填写。 问 3、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 标段”是按照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中封皮、投标函等已自动填充且不能修改的“528国道龙泉西街至兰巨段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工程”,还是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中填“第JALH01标段”?请明确。 答:因标段名称为系统固化格式无法修改,投标人在制作招标文件时如标段名称为系统自动引用填充的,按系统标段名称,其他可自行填写的,标段名称可填写为“第JALH01标段”,均予以认可。 问4、本次投标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人员是否可以使用本单位退休返聘人员? 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的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使用本单位退休返聘人员。;招标文件修改内容: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2.3 款的规定,招标人——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平台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具体内容为: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修改为“承诺提供不少于 3000000 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 / 。”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中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专业修正为“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更新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投标函附录”表格,投标人以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的数据为准自行填写。 四、招标文件中“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统一修改为“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与服务系统”。 补充上传本标段施工图纸。
|
||||
|
行政监督机构:
|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
电话:
|
0578-***2912
|
||
|
信息来源:
|
***平台(点击跳转)
|
***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9-14 16:48:39
|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533/-UMin6ABni4p5U9XgqSQ.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