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高标准公共仓储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项目一标段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石河子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高标准公共仓储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8004001260586)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石经开备〔2026〕150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 招标人为新疆汇璟物流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石河子市西展片区乌兰乌苏站南部区域
3.项目工程规模:项目用地约170.49亩,总建筑面积约58329.93平方米。新建1#标准化仓库(丙二类),建筑面积6906.90平方米,新建4#仓库二期,建设面积51423.03平方米。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8004001260586001001 石河子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高标准公共仓储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项目一标段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标段工程规模】:本次总承包范围(1)本项目设计范围包4#一期标准化仓库安装工程,4#二期标准化仓库,室外配套。(2)4#一期标准化仓库安装:建筑面积 21500 ㎡,强电,智能化弱电,消防电,给排水,消防水,暖通,采暖工程等专项工程。(3)4#二期标准化仓库:建筑面积 51423.03 ㎡,门式钢架结构,地基两遍点夯一遍满夯,基础采用砼等级 C30 条形基础和独立基础;钢结构采用 Q355B、Q235B 等。(4)室外配套:竖向土石方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交安工程、成品岗亭、围墙 、总平安装等工程。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 E6608004001260586001001 | 石河子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高标准公共仓储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项目一标段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 本次总承包范围(1)本项目设计范围包4#一期标准化仓库安装工程,4#二期标准化仓库,室外配套。(2)4#一期标准化仓库安装:建筑面积 21500 ㎡,强电,智能化弱电,消防电,给排水,消防水,暖通,采暖工程等专项工程。(3)4#二期标准化仓库:建筑面积 51423.03 ㎡,门式钢架结构,地基两遍点夯一遍满夯,基础采用砼等级 C30 条形基础和独立基础;钢结构采用 Q355B、Q235B 等。(4)室外配套:竖向土石方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交安工程、成品岗亭、围墙 、总平安装等工程。投标单位应根据建设方项目方案和投资,对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工作包括:(1)依据初设文件、概算指标、政府及行业审查意见完成本项目及与市政配套衔接部分工程的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并需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2)按照国家规范或行业标准,审核优化专业分包单位或设备厂家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艺深化图纸并签字盖章。(3)全程把控材料设备选型、技术参数等标准,确保满足初设的性能、能耗、工艺、品质等要求。(4)安排专职设计人员驻场,解决设计图纸中建筑结构与设备管线等施工中出现的冲突问题,参与重点部位隐蔽验收、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5)负责施工全过程的限额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正式出图前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出正式施工图。如果设计成果未通过审核,乙方无偿对原设计成果进行修改,直到通过审批为止。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施工范围包括:石河子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高标准公共仓储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项目一标段初步设计中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范围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且包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竣工结算的编制,施工图预算及竣工结算编制完成后须经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按照档案馆的要求收集整理装订整套工程竣工资料及电子版工程档案并提供建设单位一套;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 248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投标人应是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3.2、资质要求: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人员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者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3.4、业绩要求: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者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者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总负责人至少具有1项类似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则需提供相应工程发包人证明。(以上类似业绩指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业绩);3.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3.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3.7、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在本项目中的职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9月18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9月23日 00时00分
2.领取方式:登录新疆生***平台(https://****.gov.cn)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 0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截止***平台(https://****.gov.cn)按要求加密上传至指定地点。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13日 09时30分
2.开标地点: ***平台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ov.cn)
八、其他说明
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①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网上提问”菜单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②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12-****8553、0991-***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规建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93-***2739
十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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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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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汇璟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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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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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三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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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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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石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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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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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路****号4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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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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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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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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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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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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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5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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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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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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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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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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