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52052420260003AO
项目名称:织金县工业固废循环利用示范园区配套产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变更信息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 |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由勘察费报价、设计费报价、施工总承包报价三个 分项报价组成。 2、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均为人民币;投标人报价形式为投标人结合企业管理水平及本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市场价格行情,在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上进行报价。 结算办法: 1.设计费的结算(不含方案设计):设计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修正版)】计费的设计费×(1-下浮率)。(注:投标人报价报出下浮值,最终以下浮值作为签订合同及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方式由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 2.工程施工费的结算:(1)结算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工程费用取费和计算标准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按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黔建建通(2017)205)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17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27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等相关配套文件执行,如国家有最新现行文件规定的,则执行现行文件规定。最终以审计审定金额为结算依据 (2)主要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贵州省造价信息》(毕节地区)价格执行;缺项的,参照《贵州省造价信息》(贵阳地区)即到工地价格执行;主要材料价格在贵阳及毕节地区都无造价信息价的,由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并经建设单位同意、跟踪审计单位参与询价确定。 注:财政评审范围内未包含的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实施工程中需要进行釆购的,由跟踪审计单位牵头、监理和业主监督下组成询价小组进行询价。结算价格应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下浮率进行下浮后结算。根据工程量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3.1.5条和3.1.6条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不下浮,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3.勘察费的结算:勘察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修正版)】计费的勘察费×(1-下浮率)。(注:投标人报价报出下浮值,最终以下浮值作为签订合同及结算的依据)最终以实物工程量以审计审定金额为依据据实结算 4、若在项目实施期间有新政策文件执行时,按国家或省住建厅的相关文件执行。 |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由勘察费报价、设计费报价、施工总承包报价三个 分项报价组成。 2、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均为人民币;投标人报价形式为投标人结合企业管理水平及本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市场价格行情,在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上进行报价。 结算办法: 1.设计费的结算(不含方案设计):设计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修正版)】计费的设计费×(1-下浮率)。(注:投标人报价报出下浮值,最终以下浮值作为签订合同及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方式由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 2.工程施工费的结算:(1)结算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工程费用取费和计算标准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4-2024)等工程量计算标准,《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17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27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等相关配套文件执行,如国家有最新现行文件规定的,则执行现行文件规定。最终以审计审定金额为结算依据 (2)主要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贵州省造价信息》(毕节地区)价格执行;缺项的,参照《贵州省造价信息》(贵阳地区)即到工地价格执行;主要材料价格在贵阳及毕节地区都无造价信息价的,由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并经建设单位同意、跟踪审计单位参与询价确定。 注:财政评审范围内未包含的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实施工程中需要进行釆购的,由跟踪审计单位牵头、监理和业主监督下组成询价小组进行询价。结算价格应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下浮率进行下浮后结算。根据工程量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3.1.5条和3.1.6条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不下浮,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3.勘察费的结算:勘察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修正版)】计费的勘察费×(1-下浮率)。(注:投标人报价报出下浮值,最终以下浮值作为签订合同及结算的依据)最终以实物工程量以审计审定金额为依据据实结算 4、若在项目实施期间有新政策文件执行时,按国家或省住建厅的相关文件执行。 |
|
2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0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09时30分 |
|
3 |
保证金到账截至时间 |
保证金到账截至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09时30分 |
保证金到账截至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09时30分 |
|
招标文件中凡是涉及到以上内容,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持CA重新下载所有文件并随时关****中心网站发出的更正或者修改的内容,***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织金县碧云建筑有限公司
地址:织****大楼
联系人:彭丰
电话:187****9645
代理机构:贵州聚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广场
联系人:周训禹、曾凡瑜、赵帆
电话:182****1688/0851-****9775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495/MVAmGqEBni4p5U9XU8PP.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