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里项目(G2404、G2505地块)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里项目(G2404、G2505地块)开发项目已由镇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高新管复[202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江高新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镇江高新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凤凰里项目(G2404、G2505地块)开发项目(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北京勤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镇江高新区团山路以南、润兴路以东、润旺路以北、长山渠路以西。
2.1.2建设规模:项目(G2404、G2505地块)总用地面积132933平方米(折合199.40亩)。项目总建筑面积226144.88平方米,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134442.65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91702.23平方米。按容积率为1.01,建筑密度28.12%,绿地率30.01%的规划指标执行。 G2404地块总用地面积113690平方米(折合170.54亩)。项目总建筑面积195057.42平方米。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114820.48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80236.94平方米。容积率为1.01,建筑密度29.87%,绿地率30.01%。 G2505地块总用地面积19243平方米(折合28.86亩)。项目总建筑面积31087.46平方米,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19622.17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11465.29平方米。容积率为1.02,建筑密度17.77%,绿地率30.01%。
2.1.3合同估算价:132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约 920 日历天。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 11月16日;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7 年 1 月23日(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9 年 5 月23日。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且满足发包人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设计深度不低于《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16版),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25年版)、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中等有关现行设计的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工程相关的物资材料)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注:投标文件制作说明,因招标文件关于质量要求的内容较多,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及投标函附录等制作中的工程质量只需填入“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标准”。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1)工程设计招标范围:设计任务书中所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全部专项设计及深化设计内容,建筑专业、结构专业(含桩基工程、装配式PC构件深化拆分设计)、基坑支护工程、场地永久性挡土墙工程设计;钢结构、幕墙、建筑节能、太阳能系统专项设计;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人防工程设计(含人防平战转换专项设计);室外总体及配套设计;日照计算等;负责精装修设计及各专业施工图二次深化设计。所有的设计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评审费、专家论证费、会务费、会场租赁费、设计驻场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2)施工招标范围:设计任务书中所有工程内容,并包含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需的辅助工作和其它配套工程,以及满足项目竣工备案、配套设施查验、交付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拆除红线范围内地下隐蔽障碍物及地表踏勘现场需要拆除的障碍物、场地平整、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及降排水(含总包范围内的基坑监测)、土建及安装(地上及地下建筑,含人防地下室)、水电、消防(含室外消防)、电梯采购及安装、太阳能及光伏采购及安装、运动器械、游乐场设施、景观小品、充电桩、楼宇亮化、通风、智能化、人防工程、外墙保温和涂料、铝饰面、幕墙、门窗、进户门工程、防火门工程、栏杆、格栅、护栏工程、防水工程、地坪工程、坡道出入口雨篷以及采光井玻璃顶棚等、室内及地下室公共区域装修、****楼处及示范区(****楼处室内精装修、公开示范区会所装修、示范区景观、4套样板间装修等)、物业管理用房装修、社区养老用房装修、邮政用房装修、通信机房装修、垃圾房公厕等配套用房装饰装修、空调采购与安装(电梯及机房、消控室、门卫、物业用房)、地下室除湿机采购与安装、变配电、***网、室外排水及消防、室外绿化灌溉、雨水收集系统及监测系统、室外火灾报警、一氧化碳监测、智能信包箱、室外道路、景观铺装、绿化、小区路灯、小区围墙、挡土墙、大门及门卫、标识标牌及铭志牌、道路划线、****城***网接驳、海绵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声像影像资料和档案移交(满足工程验收及评优的所有资料)、开荒保洁及精保洁(满足各项验收及交付,不限次数)等,以及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专项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正式水、电、燃气等)、维护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配合第三方检测的所有工作及措施等;履行对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来水、燃气、通信、邮政、供电外线等)的管理义务,负责现场施工的协调、配合、指挥、管理、恢复;工艺样板展示区和实体样板相关建造、维护、拆除。
***网柜出线至所有用电点位的供电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供电设计、报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管道施工、公变专变电房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三方检测、报验、正式电接入、移交及供电全部行政审批手续办理),须满足项目整体开发进度、竣备节点前正式电接入,负责送电成功。
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 / 。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①注册建筑师一级。
②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且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厂房、仓储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在7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厂房、仓储除外)。须提供合同;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厂房、仓储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厂房、仓储除外),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在78000万元及以上的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厂房、仓储除外),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合同;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厂房、仓储除外),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资格审查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中投标人类似业绩可以兼得。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类似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类似业绩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3.5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 年 月 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 年 月 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年 月 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建筑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3家(≤3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必须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
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0投标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
3.11****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文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3)投标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4〕12号)****城乡建设厅在《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中列入限制市场准入企业和人员名单;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已解除限制市场准入状态的,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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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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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采用评定分离): 第一阶段:先开展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即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得分相同的单位并列同时进入第二阶段);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仅针对通过第一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若经过第二阶段评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5名,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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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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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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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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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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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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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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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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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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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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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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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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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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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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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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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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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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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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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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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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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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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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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1分 其他评分因素:0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5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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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为3%、3.5%、4%、4.5%)为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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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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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 分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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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1.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1.设计说明(4分) |
1.设计说明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产品定位精准、技术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建筑、结构、水暖电各专业设计说明完整详实,贴合规范要求,严谨、合规。 (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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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平面布局(8分) |
1.****城市肌理,与周边建筑和道路有机融合,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不同类型的住宅组团设计,****城市界面和天际线轮廓。 2.规划设计方案充分了解周边地形现状,建筑布局结合周边环境和原始地形,产品契合镇江本地市场需求,充分考虑成本造价,合理利用土地,分别满足各地块的户型指标要求,符合分期实施的可行性。 3.交通组织满足人车分流,小区出入口的设置满足规划要求。 4.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0-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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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功能(9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商业配套及公共配套、人防工程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3.楼栋设计准确把握项目设计思路,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需提供对应建筑方****楼设计文件,须符合整体方案设计思路。重点评审本项方案一致性、设计深度,是否完整、正确,系统全面。 (0-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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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造型(4分) |
1.建筑造型及风格体现时代特点,造型简洁大方具有艺术性和视觉吸引力,具有很强的可识别性。 2.建筑整体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凸显现代轻盈的质感和视觉时尚感。 3.****城市界面和天际线轮廓;规划建筑的色彩、风貌、形态等与周边整体环境相协调,建筑功能与形式统一,****城市环境。 (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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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构方案(3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提供不少于方案设计中不同的5个典型户型的****楼配筋图,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3.提供不少于本方案设计中不同的5个典型户型的结构计算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结构设计总信息、结构位移、平面导荷简图、各层(典型层)配筋等。 (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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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设备方案(2分) |
1.选用的设备、材料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3.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设计符合现行规范及任务书要求,****楼图纸,****楼平面图、系统图及设计说明。 (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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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满足《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标准要求。 2.符合国家《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要求,并提供对应建****楼(户型)的节能计算书。 (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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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设计深度(2分) |
1.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编制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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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方案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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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2分) |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为3%、3.5%、4%、4.5%,开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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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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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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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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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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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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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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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理化建议(1分) |
对施工过程节能措施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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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不含),每超过1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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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1)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且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 (3)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 (4)建筑规划总图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 (5)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 (6)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 (7)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 (8)智能化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 (9)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 注:1、以上人员要求满分3分,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其余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3、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提供以上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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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5) |
工程业绩(1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对投标人承担的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加分每有一个加0.5分,最多评2个业绩,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厂房、仓储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在7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厂房、仓储除外)。须提供合同;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厂房、仓储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 注: 1.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加分。 3.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 4.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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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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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分/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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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设计文件合格分 |
合格分:21(不少于设计文件总分值的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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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
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5名(不少于5名)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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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不带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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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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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 审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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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
定标委员会人数 |
5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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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
定标标准 |
a.方案设计文件; b.企业实力: (1)企业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如“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奖”“詹天佑奖”、“扬子杯”)或优秀设计奖项(如“全国优秀勘察设计奖”、“省优秀勘察设计奖”、“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等;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电子件,奖项认定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2)企业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专利、工法等。提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件,时间以证明材料中日期为准。 以上要求作为定标的部分主要指标,投标人在定标文件中按以上要求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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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
定标方法 |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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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9月23日00时00分至2026年09月30日24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平台”:****中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8.1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信息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务必检查信息库扫描件链接正常打开和显示,以免影响正常评审。
8.2 投标人存在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正当理由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参加投标,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8.3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8.4 投标人存在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在“***网”等媒介上公开的,不良行为信息公开期间,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8.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网、***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名称:镇江高新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大道****号****大厦
联系人:卞工
电话:173****1031
名称:北京勤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街****号****楼
联系人:陈工、徐工
电话:152****7857
10.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969/88058970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11-****2867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960/88058979
10.3 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CA签章办理指南:
https://****.gov.cn
联系电话:0512-****850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492/pkreyaABni4p5U9XNZz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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