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321301031310954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泗阳县爱园镇“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试点项目已由宿迁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宿政管投资发〔202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宿迁市润民驭风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宿迁市润民驭风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省泗阳县爱园镇“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试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江苏省泗阳县爱园镇“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试点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泗阳县爱园镇松张口村
2.3 建设内容:本项目安装3台单机容量6.25M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8.75MW,新建10kV开关站,建设轮毂高度160米风电塔高耸构筑物,塔筒结构形式“混凝土-钢混合塔筒”,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网发电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本项目安装3台单机容量6.25M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8.75MW,新建10kV开关站,建设轮毂高度160米风电塔高耸构筑物,塔筒结构形式“混凝土-钢混合塔筒”,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网发电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8000
2.7 招标范围:江苏省泗阳县爱园镇“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试点项目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技术规格书
2.8 工期:210日历天
2.9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否
□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2.9.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 3.7.1 ? 企业 □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2021年01月01日以来
(***网时间为准)具有单机容量6.25MW及以上且结构形式包含混凝土-钢混合塔筒风电场工程施工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②合同(或协议等);③竣工验收证明(***网意见书),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对应数据或内容,可另行补充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资料,未补充或仍无法印证符合条件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 3.7.2自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3.7.3自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7.4自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具备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或有效期内的原五级及以上。
3.8 本工程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9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整体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 3.10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5.1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1.1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方法一的入围方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5.2详细评审(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5.2.1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商务技术文件12分):
(1)施工组织设计(10分):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1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分);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分);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1分);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2分)。
(2)企业类似工程业绩(2分):企业2021年1月1日以来(***网时间为准)具有单机容量6.25MW及以上,轮毂(或塔筒)高度140米(不含)以上,且结构形式包含混凝土-钢混合塔筒的风电场工程施工业绩,符合条件的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根据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在前若干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①按照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得分相同的单位并列排序;投标人得分家数为12个及以上的,取前9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9-11个的,取前7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3-5个的,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投标人得分未进入上述规定名次的,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②取定投标人时,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情形,不受取定人数的限制。
③第一阶段汇总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5.2.2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投标报价88分):
(1)投标报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88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计算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0%。
(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9月08日18:00至2026年09月15日 18:00。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平台”是指:***平台(http://****.gov.cn)。
6.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共同获取招标文件。
6.4 投标人登录“***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ov.cn),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9日 09:3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供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自2026年3月(含)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平台、***网、***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异议、投诉渠道
10.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
10.2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10.3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平台。
10.4 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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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宿迁市润民驭风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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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
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爱园镇松张口村官庄支部委员会爱官线3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路****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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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蔡猛 |
联系人: |
陈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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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27-****4952 |
电话: |
152****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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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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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雪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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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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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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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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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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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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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路****号)
联系电话:0527-****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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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492/1pSjgKABMqitpwL5fg4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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