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丽景湖公园景观提升改造项目
二、首次公告时间:2026年9月8日
三、澄清内容:
本项目丽景湖公园景观提升改造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其他人员要求:(4) 1人;现澄清为质量员: 1人。”
其他内容不变!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网、***平台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银川市兴庆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楼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薛梅
电 话:0951-***063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昌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公寓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黄乐(项目负责人)、郝仓、刘立洁
电 话:0951-***2825
2026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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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481/8pZllaABMqitpwL548V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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