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区小秦淮河片区排水综合整治工程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陵区小秦淮河片区排水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扬广数投管[2026]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市运和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扬州市运和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00.0% 。项目建设采用: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广陵区小秦淮河片区排水综合整治工程-盐阜东路(国庆路-泰州路)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
2.1.2 建设规模:盐阜东路(国庆路~泰州路)全长1134米,西起国庆路,东至泰州路。本次道路改造标准断面为:****道****m+****道****m+****道****m=17m。采用次干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为40km/h。本次拟对盐阜东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排水管道总长度约1.4km,管径DN300-DN1000。同步对盐阜东路沿线景观绿化进行提升改造。
2.1.3 合同估算价(万元):2782.32 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11月0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11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7年01月04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 其他: 在招标人提供的地勘报告、初步设计、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排水整治等。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1)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等。 2)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等工作。 3)本工程项目水、电、气、通讯等工程施工配合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4)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5)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以及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6)综合考虑施工、设计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如临近建筑物保护、高压防护、周边矛盾协调、专家方案论证、专业设计及不可预见项目、现场看护等。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地勘报告、初步设计、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排水整治等。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1)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等。 2)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等工作。 3)本工程项目水、电、气、通讯等工程施工配合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4)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5)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以及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6)综合考虑施工、设计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如临近建筑物保护、高压防护、周边矛盾协调、专家方案论证、专业设计及不可预见项目、现场看护等。
2.3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3.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下列a及b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有效期内)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 2023年01月01日 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费用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3年01月01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费用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费用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项目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4)其他:1、投标人须提供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6月至2026年8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总承包项目经理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企业(人员)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城乡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如解除限制应提供省住建厅出具的证明材料)。
3.6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定)标办法及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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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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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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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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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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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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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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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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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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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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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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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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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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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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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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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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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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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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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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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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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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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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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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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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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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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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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设计文件: 6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5 分 项目管理机构: 2 分 工程业绩: 1 分 其他评分因素: / 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 86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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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R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从以下 方法一、方法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 R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每0.5%一档) ; R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每5%一档)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每0.5%一档) ;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为: 93% 。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五:ABC合成法。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R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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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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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 分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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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设计文件(6分) |
1、项目的理解及现状资料的调查(1分) |
对本项目的具体位置及现状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提供详实的现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现状道路、景观绿化状况,***网、其他市政管线等资料及现场调研照片。(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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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状问题的分析和解决措施(1分) |
针对本项目中涉及的工程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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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初步设计进行细化、优化,并提供相关施工图纸(4分) |
1、施工图图纸完整,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2分)。 2、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图纸:道路平面图、纵断面图、横断面图、路基路面结构图、附属构造图、工程数量表等;排水平面图、纵断面图、排水工程量表等;以及相关的景观绿化等配套图纸。图纸需与现状吻合具备实际操作性,有针对性,完备性,满足图纸评审要求(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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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项目设计文件采用暗标方式。设计文件采用A3页面版幅,总篇幅不超过3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最多扣6分。 2.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除特别注明的)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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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86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6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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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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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5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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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管理方案(2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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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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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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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A4页面),每超过1页扣0.1 分,最多扣5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除特别注明的)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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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项目组成员具有: 1.设计总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且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0.3分;本项最高 0.5 分。 2.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具备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0.3分;本项最高0.5分。 3.道路工程专业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且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本项最高0.5分。 4.其他人员具备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0.3 分;本项最高0.5分。 注:以上人员不可兼任,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及 2026年6月-2026 年8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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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5)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总承包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每有一个加1分,最多评1个业绩,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 1、上述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①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 或成交)文件;②合同;③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④其他证 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 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 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 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 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 60%记取。 3、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加分。 4、资审业绩不参与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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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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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分/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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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设计文件合格分 |
合格分: 3.6 (不少于设计文件总分值的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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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
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 5 名(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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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 □不带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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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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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 审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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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
定标委员会人数 |
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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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
定标标准 |
定标因素: (1)设计成果 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 (2)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 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定标候选人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根据定标评委会现场拟定的问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明标书面作答。如参加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定标会开始时间前出席并签到(时间地点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前通知),如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放弃,但不作为否决投标(定标)的依据。 (3)企业实力 ①2023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接的最具代表性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业绩(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如联合体参与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不超过5项);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4)企业信誉 ①2023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提供获奖证书或者相关文件。(时间以证书或文件发布时间为准;如联合体参与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奖项为准;不超过5项)。 ②2023年1月1日以来,企业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提供获奖证书或者相关文件。(时间以证书或文件发布时间为准;如联合体参与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奖项为准;不超过5项)。 (5)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初步设计文件和设计任务书等契合度高、响应项目功能特点使用要求好的优于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可研报告和发包人需求契合度低、响应项目功能特点使用要求一般的; ②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好的优于拟派项目经理答辩差的; ③获得奖项和表彰多的企业优于获得奖项和表彰少的企业; ④履约评价好的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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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
定标方法 |
R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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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09月22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9月30日23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平台": ***平台7.0版本。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10月2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其他要求
8.1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网、***平台、 ***平台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 招标人: | 扬州市运和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大厦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路****号****楼 |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人: | 陈静云 |
| 电话: | 0514-****1775 | 电话: | 186****9603 |
|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 陈静云 | |
| 邮编: | 225000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225000 | |
| 电子邮箱: | 39****@****.com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4-****7197
10.3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陈静云 联系电话:186****9603,通讯地址:****路****号****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平台。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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