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206-JYZJ-G2026-0005
二、项目名称:长安街道河道生态养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9132021159857952XH | 无锡市经****道****号****大厦****楼 | 92.7(均分制) | 3418927.02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长安街道河道生态养护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长安街道河道生态养护,对长安街道河道(****中心河、大利市河、麻岐港、大利市河湿地、大巷上浜、无畏河、嘉利华府庄园景观河、高田浜、北大河、长宁五期东河、万巷河、长安东界河、新塘里河、古庄河、姑亭庙港、西白荡、长安西界河、坝头河)等18条河道进行生态养护。养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喷泉、微孔曝气系统、浮床、离子发生器、推流曝气机、挺水植物、沉水植物等;以及河道治理范围水体养护、水体应急处理、生态配件更换等。 服务要求: (1)****中心河、大利市河、麻岐港、大巷上浜、西白荡、长安西界河、坝头河质量要求:以无锡市河长办发布的新一轮河道考核数据为准,河道水体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2)大利市河湿地、无畏河、嘉利华府庄园景观河、高田浜、北大河、长宁五期东河、万巷河、新塘里河、长安东界河质量要求:以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数据为准,河道水体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总体质量要求:养护期内河道全年每月水质指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地表水标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7年9月30日。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或中标供应商不按投标承诺、合同条款履行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薛红俊、史陆元、蒋媛、邹晶、纪宏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次招标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下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100万元以下为1.5%,100万元-500万元为0.8%,并在此基础上按70%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404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惠山区长安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无****路****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10-****1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巷****号
联系人:顾静霞、于晶晶、张瑞娇
联系电话:131****6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静霞、于晶晶、张瑞娇
电话:131****626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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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478/ChmMH6EBLRKCxEZfQkX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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