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德县科技馆改造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化德县科技馆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化德县;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对原华鹏制衣厂部分厂区进行改造,改造面积1580平方米,一层,框架结构。主体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安全检测与加固,地面墙体修缮,部分内墙调整,屋面防水翻新,建设门房、****楼,设置无障碍卫生间,更换及新加门窗等;配套工程包括对展厅进行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室外绿化及场地硬化,同时配套水、电、暖、网及消防等基础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现对《化德县科技馆改造项目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网(https://****.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电子邮件发送(邮箱:15****@****.com)或纸质文件邮寄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1日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6年09月19日至2026年09月21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化德县科学技术协会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化德县长顺镇长春大街 1 号(****大楼内)
联 系 人:闫晓敏
联系电话:186****995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瑞标鑫盛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厦
联 系 人:高燕霞
联系电话:151****2678
九、发布媒介
本***网(https://****.gov.cn)上发布。
附件:
招标文件-化德县科技馆改造项目.docx
招标文件公平审查表.pdf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474/lEfCuaABni4p5U9XQdeU.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