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口袋公园工程(二期、甘德尔公铁立交北侧、十五幼南侧、海馨社区、书画院、书画院二)
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口袋公园工程(二期、甘德尔公铁立交北侧、十五幼南侧、海馨社区、书画院、书画院二)招标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现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口袋公园工程(二期、甘德尔公铁立交北侧、十五幼南侧、海馨社区、书画院、书画院二)
2、中标(成交)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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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中标候选人 |
常州市中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证号 |
D232140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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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11188727.6元 |
计划工期 |
计划2024年07月04日开工,2024年10月04日竣工,总工期为9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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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 |
安全要求 |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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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人员 |
职务 |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
安全员 |
施工员 |
质量员 |
材料员 |
资料员 |
造价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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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屈红伟 |
陈宏伟 |
潘飞 |
徐可人 |
彭苗苗 |
许洁 |
钱彐梅 |
姜慧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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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
苏1322015201507315 |
00030906 |
苏建安C2(2018) 3005830 |
32161040400162 |
32171090400208 |
32141110800149 |
32151140400392 |
建[造]11153200033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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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填报的业绩 |
1、口袋公园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2、南京至马鞍山国家高速公路刘村互通至铜井镇(苏皖界)段扩建工程绿化工程施工项目NMKJ-82标段; 3、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口袋公园工程(一期); 4、****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八; 5、乌海能源凤凰山体育公园公益林建设项目; 6、宁波余姚中山路项目住宅二标段景观绿化工程; 7、****城中村改造(紫御华府)项目地块二、三、五园林景观分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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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得的荣誉 |
1、承建的 QL-090708 地块(****广场)开发项目1#2#、3#4#楼及地下室一期景观绿化工程,荣获2020年度常州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奖“戈裕良杯”; 2、承建的常青路(丁剑路-龙锦路)绿化项目二标段,荣获 2021年度常州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奖“戈裕良杯”。 3、获得2022年度信用中国“诚实守信”; 4、获得2023年度信用中国“诚实守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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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承诺 |
一、我方拟派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口袋公园工程(二期、甘德尔公铁立交北侧、十五幼南侧、海馨社区、书画院、书画院二)的项目经理屈红伟在本单位工作并未担任其它施工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且近年来担任过的项目未发生任何安全和质量事故。如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投标资格。 二、我单位承诺: 1、资质要求: 1.1 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2 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1.3 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须为本企业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信誉要求:落实诚信信息使用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网(htt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 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承诺: (1)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 (2)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被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违约等问题。 6、不存在“附件B 无效标条件”中的任何一项规定。 三、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公开 ”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我(单位)在 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口袋公园工程(二期、甘德尔公铁立交北侧、十 五幼南侧、海馨社区、书画院、书画院二) 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偿出让)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一、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二、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三、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四、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六、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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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中标候选人 |
福建印象生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证号 |
D335042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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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11244773.44元 |
计划工期 |
计划2024年07月04日开工,2024年10月04日竣工,总工期为9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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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 |
安全要求 |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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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人员 |
职务 |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
安全员 |
施工员 |
质量员 |
材料员 |
资料员 |
造价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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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潘清 |
陈勇 |
林郁 |
林胜 |
林晓烨 |
薛艳丽 |
胡明珠 |
鲍家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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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
闽 2352011201131398 |
闽特Z009-00412 |
闽建安C3(2013) 1013028 |
0351610493516014342 |
0351610993516009377 |
0351411193514018449 |
0351411493514010252 |
建[造] 21233500000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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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填报的业绩 |
1、灵秀山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一期); 2、安海湾(水头片区)生态修复工程-生态景观二期; 3、滁州中学新校区绿化项目; 4、****城零星三角地块绿化工程; 5、汀州植物园一期工程(园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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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得的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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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承诺 |
一、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口袋公园工程(二期、甘德尔公铁立交北侧、十五幼南侧、海馨社区、书画院、书画院二)(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潘清(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我公司承诺: 1、资质要求: 1.1 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2 投标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 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建市[2020]94 号文件《****城乡建设部关 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建办市 〔2021〕30号文件《****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 照分离 ”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 资质,则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1.3 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须为本企业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 建工程。 3、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 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信誉要求:落实诚信信息使用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 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 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 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 ***网(http://****.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ov.cn)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未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承诺: (1) 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 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 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 (2)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 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被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违约等问题。 三、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我(单位)在 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口袋公园工程(二期、甘德尔公铁立交北侧、十五幼南侧、海馨社区、书画院、书画院二) 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偿出让)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 一、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三、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 四、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 六、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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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效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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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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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4、公示时间:
2024年06月28日—2024年07月02日(三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无异议,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要投诉,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九部委第23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乌海市亿居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街****号****大楼****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473-***803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景悦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楼****楼(格兰云天对面)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66****2618(座机)
邮箱:nm****@****.com
3.监督单位信息:
名称:****城乡建设局
地 址:****街****号
联系人:高工、李工
联系电话:0473-***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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