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4153;收款单位:****中心(延****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志丹****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由志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关于志丹****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城环发【2025】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和县财政配套解决;****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拟建****苑小区、建筑公司家属院、交通局家属院、交管站家属院、粮食局家属院、烟草公司家属院。
2.2建设内容:****小区、建筑公司家属院、交通局家属院、交管站家属院、粮食局家属院、烟草公司家属院6个小区,****小区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内容为:院落硬化拆除恢复4048.6㎡,围墙粉刷1349.61㎡,***网318.17m、***网440.48m、***网392.75m,室外地沟198.1m,检查井83座,路灯38套,并配套照明、监控、门禁系统、绿化等。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
2.5项目总投资:448.30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提供近1年的连续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2025年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3.3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起至今,申请人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或中标通知书)。
3.4信誉要求:(1)申请人基本信息应在“****城***网”企业库可查询,外省企业须在“****城***网-企业库-外省进陕施工企业”可查询;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其注册地***平台或者《***平台》中可查询;
3.5.1申请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5.2申请人不得在“***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3.5.3***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4近3年无骗取中标或出现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问题。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线上不见面形式。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8日,使用CA锁登录《***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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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9时00分,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中心****中心开标1室,电子版上传至《***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网》 《***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8、其他
8.1对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8.1.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8.1.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8.1.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1.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楼,联系人:王树海,联系电话:156****5432
8.2本项目施工标段采用“暗标”评审。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乡建设局
地址:陕****街****号
联系人:刘生龙(接收异议联系人)
电话:0911-***2135
招标代理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大厦
联系人:王树海
电话:156****5432
监督单位:****中心
电 话:0911-***6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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