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3031;收款单位:****中心(延****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城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志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城环发〔2026〕2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志丹县保安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铭森信达(陕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志丹县崇文街
2.2工程规模:拟建项目主要是对崇文街北至高速大桥下道路两侧人行道约3.48km改造及足球训练场旁由东至西约410.7m道路进行改造。
1.崇文街北至高速大桥下道路两侧人行道改造:新建人行道双侧总长约3.48km,宽度3m;由上至下为6cm厚荷兰砖,3cm厚M10水泥砂浆,10cm厚C20混凝土基层,10cm级配碎石垫层。移栽树木,拆除更换盖板及住户接口,配套建设路缘石、树池、绿化等基础设施。
2.足球训练场旁由东至西约410.7m道路进行改造:****路****.7m,结构采用20cmC30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5%水泥稳定碎石层;****路****m,由上至下为5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面层,1cm沥青同步碎石封层,20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6cm厚石灰碎石土垫层。配套路灯、绿化等基础设施。
2.3项目概算:526.28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含有的所有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已完工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份,并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4申请人基本***平台或陕***平台或投标***网站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信息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的方法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09月27日,使用投标CA锁登录《***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10时30分(同资格预审会召开时间),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中心****楼(****中心)开标4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时限要求上传、解密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处理。
6.3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线上不见面形式。
6.4本项目施工标段采用“暗标”评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网》和《***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同时发布。
8.其他
8.1对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8.1.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8.1.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8.1.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1.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陕****路****号****城—B080,联系人:曹海霞,联系电话:175****002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志丹县保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街****号
联系人:折海军(接收异议联系人)
电话:0911-***2397
招标代理单位:铭森信达(陕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路****号****城—B080
联系人:曹海霞
联系电话:175****0028
监督单位:****中心
电话:0911-***6775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465/XUm9xqABni4p5U9XOM-N.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