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项目名称 | 秦都区马泉产业园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E6104023516lwqsj4 | ||||||||||||
| 标段名称 | 秦都区马泉产业园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标段编号 | E6104023516lwqsj4kmq001 | ||||||||||||
| 合同甲方 | 咸阳市秦都区交通运输局 | 合同乙方 | 陕西泽兴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合同名称 | 秦都区马泉产业园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合同签署日期 | 2024年12月2日 | ||||||||||||
| 合同价款 | 7796597.12元 | 合同期限 | 1 | ||||||||||||
| 其他信息 |
发包人(全称):咸阳市秦都区交通运输局 承包人(全称):陕西泽兴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秦都区马泉产业园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秦都区马泉产业园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秦都区马泉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内 3.资金来源:市财政专项整治资金 4.工程内容:秦都区马泉产业园雨****城市次干路,项目南端与咸兴路(G344)相接并向北延伸,300米处开始自东向西延伸,项目终点与产业园中现有水泥路相接,路线全长1646m。 5.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内容包括:秦都区马泉产业园雨****城市次干路,项目南端与咸兴路(G344)相接并向北延伸,300米处开始自东向西延伸,项目终点与产业园中现有水泥路相接,路线全长1646m。本次改造主要在园区道路红线宽度范围内进行雨污分流及道路恢复工程,新建1道污水管道,现有管道后期当做雨水管道利用,修建管道之后对道路进行恢复,完善道路两侧绿化,更换太阳能路灯储电池。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5月29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8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柒佰柒拾玖万陆仟伍佰玖拾柒元壹角贰分 (小写)¥7796597.12元); 其中:
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柒仟肆佰捌拾捌元壹角整(¥257488.10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顾飞翔。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24年12月2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秦都区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宇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三份,承包人执三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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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 马泉雨污分流施工合同.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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