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天河潭景区滨水休闲区业态招商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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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码 | DSCQ202641281482165 | 挂牌价格 | 180,000 元/年 | ||||
| 价格说明 | 1.联营分成比例不低于15%,自合作第二年开始每2年联营分成递增金额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2.年度目标考核收益:目标考核收益金额不低于18万元/年,自合作第二年开始每2年年度目标考核收益标准递增金额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3.项目收益统一由招商方统一收银。项目收益若按分成比例执行后,招商方实际获得收益仍不足约定的年度目标考核收益,差额部分由合作方补足。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9-10 |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9-16 | ||||
| 一、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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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信息 |
一、该项目位于天河潭景区内,项目需先进行现场踏勘才能报名。 二、本次招租标的物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况。
三、本次招租标的物资产类型为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闲置土地使用权 □其他 四、***网络竞价有关须知: 1、***网络竞价为一次报价的方式进行,竞价时间为信息披露截止后的第3个工作日10:00开始。各竞买人即通过自备终端开始一次报价,每个竞买人须在30分钟内完成报价。(注:***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价组织方有权顺延竞价开始时间),如竞买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竞价所造成的相关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络竞价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在有效的报价中,报价最高的竞价人为承租方;价格相同的,报价时间或提交报价单时间在先的竞价人为承租方。; 2、***网络竞价的起始价为本项目标的挂牌价; 3、通过自备终端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价人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网络环境,通过公共环境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注意帐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平台登录账号及密码具备唯一性,凡使用该账号及密码登陆即视为竞买人本人参与竞价,该竞买人所有报价均为有效报价,不得以非本人参与为由认为报价无效。***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平台,网络延迟等原因而不能按时报价、未报价或多出价等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竞买人应对其帐户安全负责,***平台成功后及时更换密码。任何***平台的用户,***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竞买人应对自己的帐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帐户仅供一名竞价人使用。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或未及时更换初始密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该账户及密码为竞买人在交易所参加竞价的唯一账户,竞买人应自行留存。如忘记密码,***平台登录页面找回; 6、***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买人应尽量在竞价期内充分出价; 7、***网络竞价交易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所有竞买人均未应价的,竞价交易终止,并对竞价保证金做出暂扣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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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 | 180,000 元/年 | |||||||||||
| 价款支付方式 | 其他 月付 |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一、合作期:5年。 二、用途限制:儿童游乐。
三、招商方和合作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四、递增率:1.联营分成比例不低于15%,自合作第二年开始每2年联营分成递增金额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2.年度目标考核收益:目标考核收益金额不低于18万元/年,自合作第二年开始每2年年度目标考核收益标准递增金额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五、经营收入优惠期:无。 六、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合作方需向招商方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因合作方自身原因造成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租金支付方式:以1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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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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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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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1.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符合本方案约定的业态经营要求(业态经营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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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提交材料 | 1.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符合本方案约定的业态经营要求(业态经营方案)。 3.无不良市场经营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或捺手印)。 4.承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承诺书自拟)、无重大经营纠纷或行政处罚记录(承诺书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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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材料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招商业态为儿童游乐,合作方须对现有场地实施整体提升改造,重点完成氛围升级、内容升级、配套升级。 2.合作方不得损毁、改动资产主体结构、景观、文物、消防设施;如需局部装修改造,严格执行招商方的装修审批流程,经招商方安全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3.招商方投入场地使用权、景区品牌、全域运营管理、IP引流和整体维护、营销推广、基础物业及公共配套资源、公共景观、定期巡检场地、设施、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合作方全权负责滨水休闲区整体提升改造,完成氛围升级、内容升级(包含但不限于游乐设备、全域遮阳避雨设施)、配套升级等,后期场地运营管理。 4.合作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合作方自行承担(如:物业费、公共能耗费、空调管理费、卫生保洁、安全管理、设备维修等)。场地物业由合作方自行负责合作场地维修维护,合作期间免收物业管理费,但合租方无条件接受招商方监督管理。 5.规范使用招商方景区品牌、IP、宣传素材,不得篡改、歪曲景区标识、IP形象,不得将无形资产用于合同约定以外场景。 6.妥善管护场地配套设备,发生损坏7日内修复,无法修复的按资产评估价值全额赔偿,公司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除。 7.不得侵占、转让、转租、分租、挂靠第三方运营公司投入的任何资源资产。 8.资产损耗处置:合作期内因合作方经营行为造成资产损毁、景观破坏、品牌商誉受损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偿资产修复、品牌损失全部费用。 9.联营合同到期、提前终止,合作方撤场时,招商方经营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财务融资部共同开展资产回收验收,对照《联营资源资产交付清单》逐项核查场地、设施、IP授权使用情况,出具《联营资产回收验收单》归档留存。 10.资源资产管护指标:资产完好度、品牌IP规范使用、生态保护、合规经营、安全卫生、客户满意度。考评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清退。考评结果同步录入资源资产台账,作为后续招商准入依据。 11.如合作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违约情况,招商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招商方有权不予退还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商方实际损失的,招商方有权就差额部分继续向合作方追偿。 (1)合作方在合作期内私自转租、分租的。 (2)合作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应付费用,逾期超过 30 日的。 (3)合作方在合作期间引发安全事故,给招商方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4)合作期限届满后,合作方已结清全部水电费、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应缴款项,并完成场地腾退、资产交接、相关手续注销且无任何违约情形的,招商方在合作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原缴款渠道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合作方。 12.若履约保证金抵扣合作方应付违约金、赔偿金、损坏赔偿、清理费用等款项后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由招商方按原渠道无息退还合作方;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上述全部款项,招商方有权向合作方追索差额。 13.合作方在合作期限届满后及非招商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合作方投入的装修。 14.****城市改造、规划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招商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经济补偿。 15.在签订合同时将由合作方作出承诺:若在合作方期间,招商方因规划调整原因需对景区进行提升改造,合作方承诺须严格按照招商方制定的提升改造方案完成提升改造,若合作方违背承诺其自愿同意终止合同,招商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经济补偿,且合作方需将应缴纳的费用结清后方可办理退场。 16.垃圾清运费按1元/月/平方米收取,按季度收取;电费按市场标准执行;水费按公司现行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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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3.6 万元 | |||||||||||
| 保证金说明 |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6-09-16 17:00:00 |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电汇、网银等。 |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1.意向合作方经本所确认为合作方后,合作方需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租赁合同》后剩余金额原渠道、无息退还。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2.确定合作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本所可以按照应收取资产租赁代理服务费及公开遴选服务费的50%,向拒签方收取交易服务费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又解除的,本所有权收取全额资产租赁代理服务费及公开遴选服务费,受损一方可通过司法程序向违约方进行追偿。 二、当出现下列情形时,本所可以意向合作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对保证金做出暂扣的决定: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招租方或本所损失的; (2)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按照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参与后续交易的; (3)***网络竞价程序后,无竞买人进行报价,***网络竞价无效的; (4)在收到交易结果通知书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合作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6)其他无故不配合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 (7)信息披露内容约定暂扣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8)意向合作方通过获取招租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 (9)意向合作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招租方造成损失的。 三、本所作出暂扣保证金决定,该保证金由本所暂行保管,交易双方对退还保证金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置,未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四、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是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后,须将有关部门的受理意见以书面报至本所,本所将继续保管该保证金,待委托方凭司法机构作出的生效裁决向本所申请协助执行裁决要求支付补偿金时,我所将按照有效判决或裁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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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挂牌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 ||||||||||||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 按照出租底价与合格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直接签约 |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
| 四、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汪经理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0851-****3166 |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张经理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0851-****3231 | ||||||||||
| 五、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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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产权”)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阳光产权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阳光产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阳光产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阳光产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阳光产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报名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平台***平台,***平台参与交易。 ***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阳光产权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项目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阳光产权对标的物的现状、品质作出保证,阳光产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方应对项目标的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项目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阳光产权竞价文件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阳光产权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并按照提示正确填写识别码。若因意向方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写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项目公告及竞价文件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竞买说明与保证,并在报名时提交至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1、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2、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项目公告及竞价文件的相关要求,阳光产权将通过任何意向方可收悉的方式对意向方进行通知,上述意向方应在阳光产权通知中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阳光产权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报名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否则将承担竞价文件中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阳光产权不予返还意向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等违约责任。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阳光产权可按以下任一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网站发布有关事项通知; (二)***平台***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三)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四)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方式。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通知已经送达,意向方已知悉通知内容。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产权交易规则及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阳光产权将按竞价文件规定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报名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1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阳光产权按照公告和竞价文件的要求,确定符合签约条件的意向方,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竞价文件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 阳光产权有权按照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 交易成功后,阳光产权按照竞价文件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阳光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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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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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交易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交易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交易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交易所根据转让方(招租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交易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交易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网***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交易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小额资产交易业务操作指引》。 3.***网操作风险。***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交易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交易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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