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名称: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及两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及两房租赁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556344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房屋租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556344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保障我院正常办公办案,我院启动“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及两房租赁项目”政府采购工作,先后组织两次公开招标,均因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法废标。为尽快落实办公办案场地、避免影响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现商请该项目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具体情况函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及两房租赁项目
2.采购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
3.采购预算:人民币5,563,440.00元(年度预算1,854,480.00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预算资金)
二、两次公开招标及废标情况说明
本项目已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平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1.第一次公开招标:2026年07月24***网,招标文件依法公示期满后,于2026年08月14日****中心开标,截止时间内没有公司报名,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依法作废标处理,并发布流标公告。
2.第二次公开招标:2026年08月20日,***网,招标文件依法公示期满后,于2026年09月10日****中心开标,截止时间内没有公司报名,有效投标人数量不满足公开招标法定要求,再次依法废标。
两次招标全过程招标程序合法、招标文件无排他性、歧视性条款,招标公告发布渠道、时限均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项目招标期间未收到任何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招标流程的质疑与投诉。
三、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一是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承担着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等四大检察职能以及法律监督职责,业务连续性至关重要,且要求业务用房完全符合各项建设指标的要求,***网络需求,强弱电布设符合办公办案需求,配电设备满足现有用电负荷,办公区需与业务用房同位置等。二是我院公开招标两次,均仅没有公司报名,依法废标,招标文件无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合规。现申请将此项目转变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黄****中心、****楼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09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周进宏
联系电话:0851-****8028
联系地址:****道****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何宁
联系电话:0851-****2117
联系地址:安顺市西秀区武当路与定安大道交叉处(****中心)****楼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龚昌波
联系电话:0851-****7888/33523018
联系地址: 安顺市若飞东路市政****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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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论证(1).pdf (1.6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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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460/fkmcxqABni4p5U9Xs8P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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