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2026年贵阳贵安5万亩罗甸保供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试验工作,我单位拟采购一批试验物资。因第一次开标部分供应商未满足采购公告资格审查要求,有效供应商不满三家,作废标处理,现二次发布采购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2026年贵阳贵安5万亩罗甸保供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物资采购。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试验物资一批。(具体参数指标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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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商品名称 |
质量标准及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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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物有机肥 |
1.包装规格:40kg/包; 2.有效活菌数≥5亿/g; 3.有机质≥50%。 |
吨 |
79.8 |
技术及质量要求:
1.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有机肥料登记证(含微生物登记)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产品到货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总有效期的三分之二(或明确:不低于12个月)。
3. 产品包装、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签内容与登记批准内容一致。
三、最高限价
该项目的最高限价为15.96万元,参选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3.具有有效的有机肥料登记证(含微生物登记)。
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同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gov.cn)查询截图。
5. 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
五、报价要求
1. 供应商须对采购清单内货物进行完整报价。
2. 报价包含货物、运输、装卸、税费、保险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3. 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有效。
4. 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如确需进口产品,须提供相关报关及检验证明,并在报价文件中明确标注)。
5. 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格式填写报价单,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参选单位应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报名资料一套(须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材料需密封):
1.报价单(格式见附件1)。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3.有效的有机肥料登记证(含微生物登记)复印件。
4.所投产品的企业标准号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及信用查询截图。(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gov.cn)等渠道进行查询,***网页的清晰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 产品质量承诺书(格式自拟,内容须包含产品保质期承诺、售后服务承诺等)。
8.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产品说明书、第三方检测报告等)。
注:以上材料须装订成册,统一密封提交,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七、评审方式
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我单位将组织对所有参选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评审办法:本项目询价采用最低报价法,即在满足项目资格条件及服务要求的前提下,取有效报价最低值的为中选单位。若最低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按售后服务承诺优劣确定)。
八、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询价采购予以废标:
1. 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 所有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3.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贵州省黔****街****号(****大厦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梅,137****1065。
报名方式:可现场递交报名材料,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十、合同主要条款
1.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2.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及采购公告技术规格要求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在3日内更换合格产品。
4. 付款方式:全部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合法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5.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产品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质保期内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
6. 违约责任:供应商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7. 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罗甸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说明
1.参选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参选单位需自行承担参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
3.未中选单位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4.***网站或公告栏进行公示。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罗甸县农业农村局所有。
特此公告
附:1.2025—2026年贵阳贵安5万亩罗甸保供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物资采购报价单.docx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docx
罗甸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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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4511/AUUfqaABni4p5U9XRET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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