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5242026000056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2025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四川省长江干流主要汇水区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宁县)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康惠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广元****广场****广场 | 9,660,000.00元 | 99.5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康惠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09020100 | C09020100 造林服务 | 宜宾市2025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四川省长江干流主要汇水区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宁县) | 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1、项⽬建设期为合同签订后⼀年内(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建设任务:退化林修复⼯程6606.27亩、修建⼩型⽔利设施-蓄⽔池9处; 2 、项⽬管护期限3年,在2027年、2028年、2029年12⽉前按要求完成年度管护。 | 满足招标文件和相关行业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尹(采购人代表)、彭久桥、徐昭华、马亚乔、江庭根、郭永富、杜树芬、马梅青(采购人代表)、唐方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川财采〔2020)74号)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 收取。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0-100万收取成交金额的1.5%,100-500万收取成交金额的0.8% ,500-1000万收取成交金额的0.45%。中标人需在结果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代理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6.79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长宁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2067,地址:宜宾市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二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宁县林业和竹业局
地址:长宁镇竹都大道三段69号
联系方式:135****4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众诚国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东山江长路外侧竹海.****城期A5号3层
联系方式:0831-***6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老师
电话:0831-***6177
四川众诚国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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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449/tkdes6ABni4p5U9XcCt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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