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5022026000140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长江干流主要汇水区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宜宾市翠屏区)(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宜宾市翠森林业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长江林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云澜A座11M楼 | 29,085,472.54元 | 99.2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宜宾市翠森林业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长江林业集团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09020100 | C09020100 造林服务 | 四川省长江干流主要汇水区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宜宾市翠屏区)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翔(采购人代表)、陈福琼(采购人代表)、邓恩勇、葛世平、何景鑫、莫乾明、丹晓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以下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不足5000元按5000计取。100万元以下:1.5%; 100-500(万元):0.8%; 500-1000(万元):0.45%; 1000-5000(万元):0.25%; 5000-10000(万元):0.1%; 10000-100000(万元):0.05%; 100000万元以上:0.01%。计算金额:100×1.5%+400×0.8%+500×0.45%+2,187.36×0.25%≈12.40万元
收款单位:四川精点汇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翠屏支行; 银行账号:14301201000001268。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计划编号:51150226210200005213
2、监督部门: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6110,地址:宜****路****号****大厦。
3、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网—***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翠屏区林业和竹业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菜坝镇绿园社区
联系方式:0831-***89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精点汇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街****号****楼(****楼左2栋)
联系方式:0831-***3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831-***3866
四川精点汇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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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449/1QgThaABLRKCxEZfVTt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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