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租赁
公告长寿规资告字第[2026]18号
经长寿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租赁 方式租赁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租赁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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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26CS-2-016 |
宗地总面积: |
99604.4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长寿区晏G04-03-1-4/03中部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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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 |
20年 |
容积率: |
0.6≤R≤1.5 |
建筑密度(%):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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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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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土地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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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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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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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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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
9960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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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7.691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016426BB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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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388.457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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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租赁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租赁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租赁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9月18日 至 2026年10月8日 到 ***网 获取 挂牌租赁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6年9月18日 至 2026年10月8日 到 ****中心****中心(地址:****路****号1栋)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 12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10月8日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挂牌租赁活动定于2026年10月9日 09时30分****中心****中心(地址:****路****号1栋)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资格和交易方式:竞买资格审核结果和交易方式将于2026年10月8日16时现场宣布。竞买报名的有效竞买人仅有1家,并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转为挂牌租赁,挂牌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12时;有效竞买人超过2家及以上的,采取现场拍卖方式确定竞得人(加价幅度为1万元/亩),拍卖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9时30分。申请人未按时到场听取资格审查结果和参加交易活动的,将视为自行放弃申请竞买,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中心****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二)价款缴纳:租金按年度缴纳,每年12月9日前一次性缴清当年租金。如未按《土地租赁公告》和《宗地租赁竞买须知》规定解缴土地租赁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价款的1‰征收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租赁人催缴后仍不能支付土地租赁成交价款的,租赁人有权收回土地,承租人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
(三)成交签约:竞得人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承租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
(四)宗地移交:土地竞得人在缴清全部土地价款后1个月内按《租赁合同》约定申请交地,交地条件为现状交地。交地责任人为重庆长寿经开区园区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五)产业及环保要求:该宗地以标准地租赁。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得低于10万元/年,单位能耗增加值不得低于5440元/吨标准煤。土地竞得人拟建项目应当严格遵守《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晏家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及其批复中明确的环保要求,按规定办理行业准入相关手续,并按照环境保护机构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审批手续。
(六)交付土地后:地表以下的各类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人防、文物、军事设施、电缆、通信设备、供热、供水、供电、供气等隐蔽专业管线和地质情况造成承租人施工困难的,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的开发经营风险。
(七)挂牌租赁公告委托:我局委****中心****中心收取土地挂牌租赁书面申请、发放相关资料、确认竞买资格、实施竞买程序,以及办理其他土地挂牌租赁相关事宜。
(八)开竣工约定:宗地建设项目在2028年1月7日之前开工,在2030年1月7日之前竣工。竞得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租赁人提出延建申请,经租赁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竞得人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或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租赁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价款总额 0.3‰的违约金。
(九)闲置土地处置: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闲置土地是指符合闲置土地认定标准的国有建设用地,包括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按照土地租赁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除外。
(十)土地竞得人拟建项目应当严格按照《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寿区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通知(2022)98号)有关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即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租赁地块计容建筑面积的30%,****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中心****中心(地址:****路****号1栋)
联 系 人:李先生、韩先生
联系电话:023-****2153、40233390
开户单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开户账号:6232813760001898385;6228400477035280467;15010104001506117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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