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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城管局采购2026年“大综合一体化”全区城市管理日常维护项目(SPB26C00005)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05-06招标结果-中标重庆 - 沙坪坝区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沙坪坝区城管局采购2026年“大综合一体化”全区城市管理日常维护项目
省份/直辖市 重庆 地区 沙坪坝区
采购单位 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 查看1个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贺老师 023-****2336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重庆瑞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格 7477.19万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一、项目号:SPB26C00005 采购执行编号:ZC202601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城管局采购2026年“大综合一体化”****城市管理日常维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瑞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重庆市沙坪坝区****路****号-3

中标(成交)金额: 74,771,911.2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城管局采购2026年“大综合一体化”****城市管理日常维护项目 见主要标的信息 见主要标的信息 见主要标的信息 见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敏、马柯、陈霞、邬发明、王波 、余海林、张伦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总计:-

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及报价表

包号:1

供应商名称 报价总得分 技术总得分 商务总得分 合计 排序
重庆瑞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27 45.14 39.57 92.98 1
重庆锦川建设有限公司 8.25 39.14 24.86 72.25 2
****城市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8.24 38.43 21.21 67.88 3

注:商务总得分中包含有政策分数(如有)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城管局采购2026年“大综合一体化”****城市管理日常维护项目

服务范围:

(一)环卫日常管护

新凤中路、井双片区、****城、微电园L分区、西部物流园,共计约453.78782万平方米,沙坪坝街道、磁器口街道、石井坡街道、覃家岗街道,具体服务区域以采购人移交区域为准,如实际作业面积超出约定范围面积±2%,以实际面积为准

(二)园林绿化管护

1.东部苗圃、快速路一纵线、****城拟移交道路(新增)、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园区(包含:****中心沿线市街、AH片区及无水港沿线市街,****中心附属绿地)共计绿化管护面积约1286581.822平方米、行道树约31792株、罗汉松桩头1株、公厕2座。

2.磁器口街道及管委会区域园林绿化类应急处突工作等。

3.具体服务区域以采购人移交区域为准,如实际作业面积超出约定范围面积±2%,以实际面积为准(具体详见附件2:绿化管护明细表)。

(三)市政设施管护

东部区管人行道车行道等市政设施(具体详见附件3:市政管护明细表);****城(石翁路、古书路、海达路、海纳路、海会大道、海博大道、碚青路);****城管系统通报及投诉问题整改,日常巡查检查问题整改等,具体工作内容以实际清单为准;丰文街道建博路、丰盛路、绣美丰文大门口段、清悦路、怡悦路、博雅路、崇贤路、国鑫路、文轩路、西尊路;陈家桥街道(明德路、景铮路、建博路、景辉路、至德路、碧祥路、陈东路、陈南路、陈丰路、桥北路、虎溪三支路、滨河公园与嘉和康桥支路、滨河路绿化带、陈电路、沿河西路、陈青路绿化街、陈家桥街道松茂路、陈青路桥南段、桥源路、沿河路、德爱路、沿河东路、桥东路、桥北一路、慧堂路、****小区、一开发区、二开发区、三开发区及其公共区域)等。具体服务区域以采购人移交区域为准,如实际作业面积超出约定范围面积±2%,以实际面积为准。

(四)照明设施管护

沙区照明处直管照明及护栏设施、****城(石翁路、古书路、海达路、海纳路、海会大道、海博大道、碚青路);****城管系统通报及投诉问题整改,日常巡查检查问题整改等,具体工作内容以实际清单为准;丰文街道(建博路、丰盛路、绣美丰文大门口段、清悦路、怡悦路、博雅路、崇贤路、国鑫路、文轩路、西尊路)等照明设施管护内容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按采购人要求为准。

服务要求:

(一)环卫日常管护

城市道路环卫区域(含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等道路的清扫保洁区域)

1.早普扫(含人工作业和机械化作业):

每年3-10月期间,于6:30前完成,其余月份于7:00前完成。背街小巷、无物管居民区:于6 时 30 分时前结束普扫。

道路及附属市政设施冲刷洗:工作时间:22:00-次日7:00,巡回保洁与普扫要无缝连接,不得出现保洁空白时段和区域。保洁时段根据路面情况确定,不应早于 22 时收工。

除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外,****道****:00-22:00时段,禁止实施喷雾降尘和洗扫车作业以外的其他机械化作业项目(人口居住密集区域除外),喷雾降尘和洗地车作业应安排在平峰时段进行,作业期间严禁影响交通。

7:00-22:00时段要强化洗扫车的使用,充分发挥其洗扫地、吸污、收水功能,但不得使用其高压冲水功能;

2.保洁:道路保洁结束时间为22:00时。遇重大活动和节假日,保洁时间应顺延至少1小时。其它特殊情况,可根据业主需要作相应调整,按采购方需求安排人员进行夜间延时保洁,保洁时间22:00时—24:00时;

3.责任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及暴露垃圾由中标方负责清运至业主指定的市级生活垃圾转运站或处理场;

4.路面冲洗:路面冲洗不少于每日一次,中沟、边沟、人行道、市政设施及附属结构设施采取人机配合方式,每三天循环精细冲刷洗作业一遍;

5.日常降尘作业:每天喷淋降尘作业四次以上;

6.作业区域内护栏抹洗:机械化抹洗每天一遍,人工抹洗三天循环一遍,污染重的路段,按采购方需求增加抹洗频次;

7.区域内油污清洗:每天上午10点以前完成固定油污点清洗,其余时间及时处理临时或反复出现油污点;

8.对各类“牛皮癣”原则上要求自产生“牛皮癣”的时间算起,20分钟内无痕清除,不能清除的则本色或相近色块覆盖,覆盖的色块要求呈规则的四边形状;

9.公厕管理:

公厕落实专人管护,及时保洁、清理污物,管护时间不少于6:00-22:00,重点区域或遇重大活动和节假日,管护时间顺延至24:00。保持周边5米内的环境卫生。

公厕内环境卫生做到“七净七无”。“七净”即:墙壁净、门窗净、隔断净、地面净、设施设备净、室外环境净、管理用房整洁净;“七无”:无烟头纸屑、无阻塞、无尿垢、***网、无积水、无蛆蝇、无臭味。

管理人员文明作业,礼貌服务,着装整洁。

设施完好,标志醒目,服务功能完善,如有损坏及时报修。

外墙面、屋顶及卫生责任区域内环境整治,无私搭乱建、无杂物。

保洁工具不得随意摆放,清洁工具用完后应整齐有序放置或存放在工具房(箱)内。

保证爱心驿站的正常开放,保持室内整洁,不能随意摆放其他物品,保障配发物品和药品的安全及完好性;

未经采购方许可,中标方不得将公厕内水、电私自搭接转供他人使用;

日常管理的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10.应急性工作处置:按采购方需求配备相应的应急人员、物资及设备等。工作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二)园林绿化管护

1.园林绿化

园林绿化养护质量及技术要求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城市绿化养护质量标准》(DBJ50/T-098-2019)、《重庆市道路绿地养护质量标准》(DB 50/T460—2012)、《****城市快速路绿地养护技术规程》(CG112-2025)、《重庆市沙坪坝区绿化工程处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管理规范(试行)》、《重庆市沙坪坝区绿化工程处园林绿化养护作业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现行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一级标准、园林绿化养护二级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工作,完成相关管护资料,且应满足采购人的其他要求。

2.清扫保洁

清扫保洁质量及技术参照《城乡市容环卫卫生管理作业规范》、《城镇建(构)筑物外立面清洁标准》《重庆市沙坪坝区绿化工程处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管理规范(试行)》、《重庆市沙坪坝区绿化工程处园林绿化养护作业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中最高要求标准执行,完成相关管护资料,且应满足采购人的其他要求。

3.水域管理

水域管理质量及技术参照《重庆市沙坪坝区绿化工程处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管理规范(试行)》、《重庆市沙坪坝区绿化工程处园林绿化养护作业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并完成相关管理资料,且应满足采购人临时安排的其他任务。

4.垃圾清运

垃圾清运质量及技术参照《重庆市沙坪坝区绿化工程处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管理规范(试行)》、《重庆市沙坪坝区绿化工程处园林绿化养护作业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并完成相关管理资料,且应满足采购人临时安排的其他任务。

5.设施设备维护

设施设备维护质量及技术参照《重庆市沙坪坝区绿化工程处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管理规范(试行)》、《重庆市沙坪坝区绿化工程处园林绿化养护作业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并完成相关管理资料,且应满足采购人临时安排的其他任务。

6.安全保卫

安全保卫质量及技术参照《重庆市沙坪坝区绿化工程处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管理规范(试行)》、《重庆市沙坪坝区绿化工程处园林绿化养护作业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并完成相关安全保卫资料。

7.公厕管理

公厕环境卫生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 17217)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的有关规定。

8.机具及辅材

中标人作业工具皆自行解决,并报采购人(工具清单及配置计划),如发现因工具不全造成的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采购人有权按《重庆市沙坪坝区绿化工程处园林绿化养护作业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9.安全作业

(1)中标人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国国务院第302号文《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因中标人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风险及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好安全责任。

(3)中标人必须对工人的安全负责,开工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及操作规程作业,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在作业过程中,制定严密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人员驻地、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及各项措施落实,确保人员、设备安全。承担因管理不善、防护设施不全以及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责任及费用。

(4)中标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规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第三者人身伤亡、无证操作事故、财产损失、触电事故、火灾事故、机械伤害事故、交通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病虫害施药误操作等,由中标人承担包括安全行政责任在内的全部责任,并对采购人或其他人身财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5)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如中标人在作业中发生一般性事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养护服务合同。

(6)完成相关安全作业资料。

10.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其他要求等。

(三)市政设施管护

1.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工程质量及标准。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应按要求的工期完成任务,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窝工、工期延误或因作业人员效率低下,达不到产出标准等情况,结算时采购人有权扣减用工数量。

3.质保期,完工项目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中标人无条件返工,因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接到任务通知后,任务地点在10公里范围内,作业人员及自备工器具须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任务地点在10公里以上,作业人员及自备工器具须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5.中标人提供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

6.中标人服务期内不得降低服务标准及服务质量。

7.中标人应按月足额发放派遣人员工资,严禁欠薪。

8.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自行解决材料、机具堆放,车辆停放等场地要求,且满足油漆、稀释剂、水泥等日常维护材料堆放安全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算费用。

9.中标人自行提供车辆(不少于5辆)负责上下班、作业中的场地转换、应急抢险等情况的所有派遣人员运送工作。因提供车辆发生的如驾驶员、油料、维修、保险等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算费用。

10.如遇突发和紧急任务,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组织指定工种及数量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

11.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所有派遣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派遣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2.每日作业前中标人派遣的现场负责人召开班前会,总结昨日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当日作业内容中的各类安全隐患点及注意事项并形成书面记录和图像资料。

13.工作及时、高效、社会反映良好,不得因作业不到位引发上级问责、媒体曝光事件。

14.现场作业资料完整、详实。服务作业单位应做好工作记录及资料保管工作,保证每项工作有据可查,保证服务工作有条不紊、落实到位。

15.每工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从到达现场起算。上、下班路途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16.中标人派遣人员每工日的工作量应达到采购人要求。如发生消极怠工、作业效率低下等情况,采购人有权据实扣减用工结算费用。

17.供应商自行负责劳务人员的现场每日饮食,做好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所需费用包含在标价中不另计。

18.供应商自行负责劳务人员的住宿及生活的水电气,所需费用包含在标价中不另计。

19.街道维护服务,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按照甲方要求执行(服务时效要求:日常维修必须在半小时内响应,突发事件立即响应。维修方案确定后按要求及时实施维修,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按时完工,零星、小型维修改造一般应在24小时内实施维修工作,并达到甲方的验收标准)。

(四)照明设施管护

1.安全、文明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作业。成交供应商因违反以上要求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赔偿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精细化管理要求作业,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制定严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加强对人员驻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各项措施落实,确保人员及财产安全。因管理不善、防护设施不全等造成的伤亡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成交供应商派遣人员须统一服装注重形象,并要求服装整洁;上岗不得穿拖鞋、高跟鞋、赤膊、遵守生产作业安全和交通安全。

2.质量、进度要求:

(1)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及标准。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工程质量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全部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的工期完成任务,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窝工、工期延误或因作业人员效率低下,达不到产出标准等情况,结算时采购人有权扣减考核分数。

(3)质保期,完工项目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无条件返工,因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接到任务通知后,任务地点在10公里范围内,作业人员及自备工器具须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任务地点在10公里以上,作业人员及自备工器具须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5)中标人提供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

(一)环卫日常管护

1.验收标准(执行现行相关标准。包括不限于以下标准,详见附件):

(1)《重庆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示范路作业要求与质量标准》(渝市政委〔2011〕184号)

(2)《沙坪坝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沙府办发〔2023〕42号)

(3)《****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保洁作业行为的通知》(渝城管局〔2019〕33号)

(4)《沙坪坝区环境卫生作业、管理、考核分类定级标准》

(5)《沙坪坝区公共厕所作业、管理及考核标准》

(6)《沙坪坝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设备配置及管护标准》

(7)结合《沙坪坝区道路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2.考核办法(执行现行相关标准。包括不限于以下标准,详见附件)

(1)《沙坪坝区环境卫生作业、管理、考核分类定级标准》

(2)《沙坪坝区道路环境卫生作业考核评分标准》

(3)《沙坪坝区道路环境卫生作业考核办法》

(4)《沙坪坝区公共厕所作业、管理及考核标准》

(二)园林绿化管护

1.验收标准(按照以下相关管理标准执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

(2)《城市绿化养护质量标准》(DBJ50/T-098-2019)

(3)《重庆市道路绿地养护质量标准》(DB 50/T460—2012)

(4)《****城市快速路绿地养护技术规程》(CG112-2025)

(5)《重庆市沙坪坝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规范(试行)》

(6)《沙坪坝区绿化工程处园林绿化养护作业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7)《城乡市容环卫卫生管理作业规范》

(8)《城镇建(构)筑物外立面清洁标准》

(9)《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 17217)

(1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

2.考核办法(按以下原则及相关管理标准执行,具体管理标准内容详见附件)

(1)《重庆市沙坪坝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规范(试行)》

(2)《沙坪坝区绿化工程处园林绿化养护作业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3)《重庆市沙坪坝区绿化工程处园林绿化养护作业考核办法(试行)》

(三)市政设施管护

1.验收标准(按照以下相关管理标准执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按照国家、重庆市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相关管理标准:

(1)《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程》(DB50/T 232-2024)

(2)《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

(3)《重庆市沙坪坝区市政工程处市政设施管理精细化作业手册》

(4)《检查井盖》GB/T23858-2009

(5)《铸铁检查井盖》CJ/T 511-2017

(6)《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A182-1998)

(7)《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0)

(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5768.2-2009

(9)《****城市道路品质提升技术指南》****城市管理局

(10)《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

2.考核办法(按以下原则及相关管理标准执行,具体管理标准内容详见附件)

采购人对中标人不定期进行考核评分,考核得分与结算金额挂钩。考核满分100分,每扣1分,结算金额扣200元。单月考核低于60分或连续两个月考核低于80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考核办法如下:

《沙坪坝区市政工程处东部设施维护考核办法》

(四)照明设施管护

1.验收标准(按照以下相关管理标准执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按国家、行业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及标准进行验收。

2.考核办法(按以下原则及相关管理标准执行,具体管理标准内容详见附件)

按相关管理标准执行,具体管理标准内容详见附件。

(1)《沙坪坝区照明设施考核办法》

(2)DB50/T 233-2020《道路照明设施维护技术规程》

(3)DB50/T 959-2019《营运高速公路施工管理规范》

(4)CG047-2021《城市快速路临时占道作业安全规程》

(5)DB50/T 1033-2020《重庆市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技术规程》

(6)JTG H30-2015《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7)CJJ 129-2009《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

(8)CJJ 221-2015《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9)CJJ 45-201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10)JTG/T D70/2-01-2014《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

(11)CJJ 89-2012《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12)GA/T 900-2010《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

(13)CG041-2021《****城市段照明设计标准》

(14)《****城市道路照明管理办法》

其他补充事宜见附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城市管理局

采购经办人:贺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2336

采购人地址:****道****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王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81****11

代理机构地址:****路****号附6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65****15

十一、附件

其他事项.docx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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