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挖掘保护和弘扬传承我县优秀地名文化,发挥地名文化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积极作用,按照《四川省地名保护名录鉴定工作指引》(川民发〔2024〕39号)文件要求,经过乡镇申报、调研考察、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工作环节,评选出百年古村落、古建筑、红色地名三个类型共八个地名纳入第一批县级地名保护名录,现予公布。
地名保护名录鉴定工作是地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持续开展,分批次公布。纳入地名保护名录的地名为重点保护对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加以保护,非必要不得更名,切实保护好已纳入保护名录的地名,传承弘扬我县优秀地名文化,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附件:武胜县县级地名保护名录(第一批)
武胜县民政局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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