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5年油菜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资金:人民币160.00万元(大写:壹佰陆拾万元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需完成指定区域20000亩油菜统防统治服务2次(统防统治区域需覆盖核心示范区),在蕾薹初期和初花期分别实施一次(含统防统治服务所需配套的机械、人工、农药产品)。蕾薹期核心目标为促薹壮杆、提高抗逆性;初花期核心目标为保花保果、防治病虫害。按采购人要求到指定地点统一施药、统一防治、统一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作业人员统一防护;通过促进油菜生长发育和防治病虫害,确保油菜稳产增收。具体服务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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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名称 |
飞防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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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陵镇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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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店镇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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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向义镇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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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界牌镇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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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高石镇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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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镇西镇 |
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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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新场镇 |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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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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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一地块“一促四防”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不与其他项目重复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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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业方式:在集中连片的区域采用植保无人机作为主要防治方式作业方式;对受地形、作业面积、电杆、网线、蜜蜂养殖等因素影响,植保无人机因技术和安全原因不便于作业的田(土)块,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机动喷雾器或人工电动喷雾器喷雾。供应商使用无人机须符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统防统治期间,供应商自行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回收本次投入品包装物避免造成面源污染,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100%,回收处理应符合T/CCPIA 235—2023《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指南》规定要求。作业完成后需提供乡镇汇总面积确认材料、农户签字花名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记录、项目汇总材料,提供相应的作业过程水印图片,并在相应的服务区域进行公示。
4.为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统防统治过程中供应商至少配备用于病虫害防治服务的植保无人机6台;每台无人机分别配备不同的无人机操作人员,至少6人(所有人员需持有有效的无人机操作证或持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5.供应商成交后作业过程中若存在偷工减料、肥药含量不达标、作业标准降低、喷施面积缩水、无人机“空飞”等套取财政补助等违规行为,因此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服务配置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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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薹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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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
功效 |
参数指标要求 |
建议亩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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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皮藤素 |
植物源农药,防治菜青虫等食叶性害虫,高效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苦皮藤素≥1%,剂型:水乳剂。 |
40g/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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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啶虫酰胺 |
防治蚜虫等刺吸性害虫,低毒高效 |
有效成分含量: :≥50%;剂型:水分散剂 |
4g/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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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水溶肥料 |
促进植株健康生长,提高油菜抗逆性 |
有机质≥150g/L;养分大量元素含量≥150g/L;Ca≥10g/L;水不溶物≤20g/L;剂型:水剂。 |
100g/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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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花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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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
功效 |
参数指标要求 |
建议亩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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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菌·腐霉利 |
防治菌核病、灰霉病等真菌性病害 |
有效成分含量:腐霉利≥35%,异菌脲≥15%。剂型:悬浮剂。 |
30g/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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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水溶肥料 |
促进植株健康生长,提高油菜抗逆性 |
有机质≥150g/L;养分大量元素含量≥150g/L;Ca≥10g/L;水不溶物≤20g/L;剂型:水剂。 |
100g/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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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量元素水溶肥料 |
预防油菜花而不实 |
微量元素水溶肥料(B≥100克/升);剂型:水剂。 |
50g/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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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高芸苔素内酯 |
增强光合作用,提高作物抗逆性 |
≥0.01%;剂型:水剂/可溶液剂。 |
15g/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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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建议亩用量是根据统防统治所需使用各种农药肥料登记亩使用量,结合项目实施区域油菜病虫害防治实际情况需要,综合考虑达到防治效果和油菜病虫害对农药肥料产生的耐药性等因素的推荐使用量。 2.供应商须按根据选定的配方,按照产品标签和使用说明,结合建议用量,合理确定使用量及浓度,科学混配安全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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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配置的农药产品需具备有效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产品执行标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配置的农药产品在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前,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至采购人处用于核查。不提供或提供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采购人有权不签订采购合同。
3.★为保障本项目服务配置的农药产品的质量,若供应商所配置的农药产品是在经销商处购置或供应商自身为农药产品经销商的,投标时须提供所配置的农药产品对应经销商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配置的肥料产品需具备有效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登记材料。(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配置的肥料产品在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前,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至采购人处用于核查。不提供或提供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采购人有权不签订采购合同。
(三)★其他事项
1.安全责任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农药性质和施药规范,科学、安全、规范使用药剂。在实施过程中,对人畜及其他动植物(如水产、桑蚕、蜜蜂等)造成的危害或对防治作物和一切非防治作物、生物产生的药害,均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2)严格按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无中毒事件发生。供应商所使用的防治药品符合《NY/T 1276-2025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农药管理条例》的要求。
(3)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供应商将自行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一切安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项目实施时,采购人将对服务投入品的质量进行抽样送检,如服务投入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采购人将视为项目验收不合格,并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3.售后服务
(1)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特点,配置售后服务人员。提供技术在线支持服务(微信咨询,电话咨询或其他形式),直接面对服务对象解决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突发问题,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2)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特点建立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并进行售后服务响应,自接到项目区发出的统防防治服务技术问题求助后,需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与上门服务,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4小时。
4.实施要求
(1)作业地块图斑绘制:原则上一块地块为一个图斑、地块编号标注、种植面积核实、无人机飞行轨迹及后台数据、项目汇总资料、工作总结、提供相应的作业过程水印图片并装订成册等基础工作。
(2)实施前,以村政务公开栏张贴实施信息等做好宣传;供应商在实施统防统治服务前需提前完成镇、村受益田块测绘工作(测绘区域不低于2万亩),以分辨率优于10公分的正射影像测量面积图(当季)作为划定实施区域的依据。
(3)实施时,由村干部带路到实施具体田块,并全程监督,村纪检人员全程参与社会化服务实施并全程监督,实施村委选取2名及以上的群众代表全程监督。监督内容:一是确认受益对象与田块面积一致;二是监督实施方在实施过程使用物品(药品)的用量;三是核实实施轨迹图,须吻合该实际田块面积(结合无人机后台数据及飞行轨迹(不低于20000亩);四是配合实施方拍摄实施田块栽种作物实时鸟瞰图(鸟瞰图与实施轨迹图吻合以印证实施真实性)。
(4)实施后,供应商需负责回收农药包装等废弃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100%,回收处理应符合T/CCPIA 235—2023《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指南》规定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记录。(响应文件中需单独提供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承诺内容包含上述要求。)
(5)若存在受益农户不在本地的情况,实施环节闭环后需要到户明细但不需该受益农户本人签字,由村委、村纪检、村民代表签字即可。
(6)供应商作业完成后需提供各镇汇总面积确认材料、农户签字花名册。
(7)供应商需负责填写好防治日志,详细记录服务地点、服务对象、防治方法;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汇总表、承诺书、作业日志、防治物资领取单。
5.质量要求:喷洒覆盖均匀,无漏喷、重喷现象,覆盖密度适中;雾化性能好,雾滴直径大小适宜,穿透、附着性能好;靶标的药剂沉积量高,雾量分布均匀,漂移少;地面机械植保作业质量应符合《NY/T 650-2013 喷雾机(器)作业质量》要求。服务期间,供应商需有预见性的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气候对服务效果的影响,协调好服务示范一切事宜,便于服务的顺利实施。
6.成果要求:统防统治防控处置率总体达到90%以上,通过统防统治服务主要病虫害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
7.实施完成后,由项目实施镇初验,威远县农业农村局及相关部门成立县级验收小组,在项目实施镇验收合格并出具的验收结果中进行随机抽查。最终验收面积以成交人实际实施的统防统治面积为准,统防统治面积不够,按比例扣减费用(若防治服务面积<20000亩时,未服务面积每亩扣减费用=成交金额÷20000亩)。
8.宣传培训:
(1)加大对种植户的科学安全用药和项目培训,提高科学安全用药意识和主动配合参与项目实施。要尽到告知义务,搞好宣传。对项目区养蜂户等其他特殊种养殖业开展安全防护培训,确保不因开展统防统治使用农药造成损失。
(2)培训⼈员由供应商统⼀组织,至少组织2场室内培训、1场现场观摩培训。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
2.地点:威远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1)服务结束后资料归档完成且经采购人审核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验收合格且提供等额的正式有效票据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
4.1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保证保险、保证担保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人(***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4.2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注:(1)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至成交供应商。
(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5.验收方式:
(1)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采购人最终整体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采购人按采购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不予支付采购尾款。
(3)验收时应当邀请3个以上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参与验收并签署意见,并将验收结果于验收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网”(***平台)、县(区)***网站等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告,并在签署验收单后5个工作日内交验收单(复印件)***网址、截图于县(区)财政部门备案。
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方是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只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6.1.甲方违约责任:
(1)因采购人原因造成合同变更、中止:采购人擅自解除、中止或变更合同导致成交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0.5‰的违约金。
(2)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货物费用,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因采购人原因延期付款的,供应商有权停止合同的履行,采购人除应及时支付外,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5‰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供应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采购人按照合同。
6.2.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
(1)供应商擅自解除、中止或变更合同导致采购人权益受到损害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0.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2)如因成交供应商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
(3)采购人有权监督供应商服务过程,发现未按要求、标准提供服务等违约情形,采购人将下达整改通知书,供应商应在限期内整改。供应商拒绝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未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返还收取的费用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供应商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约完成的,每逾期1日,供应商应承担合同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若供应商逾期时间超过15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5)若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直接或间接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注:违约方就其违约行为造成对方的损失应予以全部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对方直接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及因解决争议所致的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供应商违约应当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采购人有权于未付款项中予以扣除。
6.3.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货物或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供应商仅承担鉴定费;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供应商承担产品召回、作物损失等全部责任。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交由采购人项目所属地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制定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含:①项目服务要点与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②油菜病虫害防治方案;③服务配置所需产品和设备准备方案;④技术咨询、指导、培训方案;⑤进度计划及服务质量保障措施;⑥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处理预案;⑦应急保障方案。
2.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制定废弃包装回收方案,废弃包装回收方案包含:①回收实施方案;②回收管理制度;③回收保障措施。
3.供应商需具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履约能力,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4.供应商需具有类似履约经验(业绩),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注:以上打★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若出现负偏离,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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