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麓山景区绿化苗木采购补植、维护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XJCG-GK-20260116000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6年麓山景区绿化苗木采购补植、维护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管理处(长沙市岳麓山公园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 ****路****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省金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七里营社区居委会5栋406房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 二、货物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 3.质量要求1、严格按照采购人供货通知清单要求的品种、规格,不得变更品种。 2、树干笔直。 3、无病虫害。 4、土球绝不能松散,***网包好泥头。 5、树冠在上车前必须修剪完毕,修剪内膛枝、弱枝。保留部分叶片,不偏冠,不失冠。胸径8-10厘米的修剪后冠幅为1-1.2 米;胸径13-15厘米 的修剪后冠幅为1.5-2 米;胸径18-22厘米的修剪后冠幅为2-2.5 米。 6、分枝冠幅呈塔状或伞状自然分布,冠幅饱满。 7、从开挖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不能超过24小时。上车后做好苗木保湿覆盖工作。 8、苗木下车后由采购人按照清单对每株苗木进行清点,如不符合要求则马上退货。 9、采购人有权要求对乙方的苗木进行考察,对合格的苗木品种进行标识。乙方必须按已标识的品种进行供货。 10、苗木要新鲜、不能出现萎焉、失水现象。 11、不能出现表皮损伤的现象。 4.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乙方保证苗木的质量,包装须符合相关标准。 (2)乙方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全过程的贮存、运输、装卸和场地清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必须确保货物的完整性。对于招标文件没有列出,而对货物的正常使用必不可少的且应属于货物需求配带的物品,乙方有责任给予补充。 (4)服务期内,乙方有义务为采购人提供相应的苗木种植维护技术培训。 5.其他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单价合同(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结算单价=实际苗木基准价(以供货当期《长沙建设造价》市场行情中明确的长沙市绿化工程苗木市场单价为基准)×中标折扣率,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乙方正式发票全额拨付乙方供货款项。 收款账户: 湖南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山支行(湖南省金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2010500000022345)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48小时内供货到位。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苗木的验收标准: 1.1严格按照采购人供货通知清单要求的品种、规格,不得变更品种。 1.2树干笔直。 1.3无病虫害。 1.4土球绝不能松散,***网包好泥头。 1.5树冠在上车前必须修剪完毕,修剪内膛枝、弱枝。保留部分叶片,不偏冠,不失冠。胸径8-10厘米的修剪后冠幅为1-1.2 米;胸径13-15厘米 的修剪后冠幅为1.5-2 米;胸径18-22厘米的修剪后冠幅为2-2.5 米。 1.6分枝冠幅呈塔状或伞状自然分布,冠幅饱满。 1.7从开挖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不能超过24小时。上车后做好苗木保湿覆盖工作。 1.8苗木下车后由甲方按照清单对每株苗木进行清点,如不符合要求则马上退货。 1.9甲方有权要求对乙方的苗木进行考察,对合格的苗木品种进行标识。乙方必须按已标识的品种进行供货。 1.10苗木要新鲜、不能出现萎焉、失水现象。 1.11不能出现表皮损伤的现象。(2)乙方每次供货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采购人根据苗木的品种、规格、胸径(地径)、苗高、分枝情况、枝下高、冠幅等情况,对各品种苗木的数量进行清点,对各品种苗木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当天为完成供货日期,并办理签收、结算手续;不合格的,由乙方按要求进行更换,以更换完成并通过验收的最终日期作为最终交货日期。(3)产品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4)本项目中的所有产品由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本章技术要求进行验收。甲方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及投标文件中中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对产品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不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乙方应免费更换,使之达到采购要求,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如发生货物数量缺少,送达时间延误,质量不合格等情况,甲方可拒绝签收,退货或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5)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如为甲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乙方承担。(6)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免费无条件更换直至合格,完成更换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连续两次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1)苗木的验收标准: 1.1严格按照采购人供货通知清单要求的品种、规格,不得变更品种。 1.2树干笔直。 1.3无病虫害。 1.4土球绝不能松散,***网包好泥头。 1.5树冠在上车前必须修剪完毕,修剪内膛枝、弱枝。保留部分叶片,不偏冠,不失冠。胸径8-10厘米的修剪后冠幅为1-1.2 米;胸径13-15厘米 的修剪后冠幅为1.5-2 米;胸径18-22厘米的修剪后冠幅为2-2.5 米。 1.6分枝冠幅呈塔状或伞状自然分布,冠幅饱满。 1.7从开挖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不能超过24小时。上车后做好苗木保湿覆盖工作。 1.8苗木下车后由甲方按照清单对每株苗木进行清点,如不符合要求则马上退货。 1.9甲方有权要求对乙方的苗木进行考察,对合格的苗木品种进行标识。乙方必须按已标识的品种进行供货。 1.10苗木要新鲜、不能出现萎焉、失水现象。 1.11不能出现表皮损伤的现象。(2)乙方每次供货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采购人根据苗木的品种、规格、胸径(地径)、苗高、分枝情况、枝下高、冠幅等情况,对各品种苗木的数量进行清点,对各品种苗木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当天为完成供货日期,并办理签收、结算手续;不合格的,由乙方按要求进行更换,以更换完成并通过验收的最终日期作为最终交货日期。(3)产品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4)本项目中的所有产品由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本章技术要求进行验收。甲方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及投标文件中中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对产品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不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乙方应免费更换,使之达到采购要求,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如发生货物数量缺少,送达时间延误,质量不合格等情况,甲方可拒绝签收,退货或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5)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如为甲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乙方承担。(6)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免费无条件更换直至合格,完成更换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连续两次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履约验收标准:(1)苗木的验收标准: 1.1严格按照采购人供货通知清单要求的品种、规格,不得变更品种。 1.2树干笔直。 1.3无病虫害。 1.4土球绝不能松散,***网包好泥头。 1.5树冠在上车前必须修剪完毕,修剪内膛枝、弱枝。保留部分叶片,不偏冠,不失冠。胸径8-10厘米的修剪后冠幅为1-1.2 米;胸径13-15厘米 的修剪后冠幅为1.5-2 米;胸径18-22厘米的修剪后冠幅为2-2.5 米。 1.6分枝冠幅呈塔状或伞状自然分布,冠幅饱满。 1.7从开挖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不能超过24小时。上车后做好苗木保湿覆盖工作。 1.8苗木下车后由甲方按照清单对每株苗木进行清点,如不符合要求则马上退货。 1.9甲方有权要求对乙方的苗木进行考察,对合格的苗木品种进行标识。乙方必须按已标识的品种进行供货。 1.10苗木要新鲜、不能出现萎焉、失水现象。 1.11不能出现表皮损伤的现象。(2)乙方每次供货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采购人根据苗木的品种、规格、胸径(地径)、苗高、分枝情况、枝下高、冠幅等情况,对各品种苗木的数量进行清点,对各品种苗木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当天为完成供货日期,并办理签收、结算手续;不合格的,由乙方按要求进行更换,以更换完成并通过验收的最终日期作为最终交货日期。(3)产品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4)本项目中的所有产品由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本章技术要求进行验收。甲方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及投标文件中中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对产品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不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乙方应免费更换,使之达到采购要求,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如发生货物数量缺少,送达时间延误,质量不合格等情况,甲方可拒绝签收,退货或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5)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如为甲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乙方承担。(6)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免费无条件更换直至合格,完成更换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连续两次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无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无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作出相应处理。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因本合同涉及的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项目联合体/合同分包形式中标(成交),联合体成员/合同分包方为:无。 4.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的补充说明 (1)乙方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每次的苗木供应。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包他人,否则,取消供货资格,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服务期限内,乙方应承担所需提供服务人员的社保、医疗、安全等全部责任。乙方应当委派一名熟悉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固定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跟踪和服务。乙方委派的其他人员须相对固定,如需更换,须提前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3)当采购人需要进行苗木采购时,采购人将所需苗木清单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1小时内给予回复。在供货前,乙方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采购人的要求制定苗木采购单,内容包括苗木清单(品种、规格、数量、要求)、初步估算所需费用、约定供货到位时间等要素。苗木采购单经甲方和乙方双方书面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该批苗木供货。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征得采购人口头同意后进行苗木供货,但项目数量必须由采购人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并在3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手续。 (4)在供货时,乙方须按照与采购人签字确认的采购单各项内容要求进行供货,具体要求如下:①对供应苗木的质量负责。如发现苗木有质量问题(规格不符、黄叶、干枯、病害、土球松散等),采购人有权要求乙方将该部分苗木更换成符合要求的,更换须保证在一天内完成,如乙方拒绝更换、更换后仍未能达到合格标准的或逾期未更换到位的,采购人将对乙方进行罚款5000元,罚款从未付款项中扣除。如因乙方供应苗木的质量和运输问题而引发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②在约定供货时间内,乙方将苗木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在送货前提前一天通知采购人清点和验收。乙方必须注意运输安全保护苗木不受损坏,如因乙方原因而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如交通事故等),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涉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如遇到大规格的树种采购时,需要采用卡长5米或以上载货车运载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相应的运输方式和运费。③接受采购人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遵守各项制度、规定。 (5)为了提高景区的整体美观度和观赏性,乙方还需对景区部分空旷及瑕疵点位进行园林种植设计并改造,设计改造内容应层次丰富、造型美观,同时与周边景观相融合,让游客感受到岳麓山景区的活力和美丽。(具体点位以实地踏勘为准)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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