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福临镇集镇管理和道路保洁养护服务采购(增补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XSCG-CS-202609240026-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4年福临镇集镇管理和道路保洁养护服务采购(增补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县福临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路****号 供应商(乙方): 长沙煦宸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福临镇影珠山村石板组193号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2024年福临镇集镇管理和道路保洁养护服务采购,金额为124000元。 二、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 (一)承包区域范围: 1、道路管养:长沙县福临镇区域内省道、县道、干线公路、乡道和村道滨河路、影珠山上山公路等上述道路 (详见附件一《2025年长沙县福临镇道路管养、绿化护理和保洁服务承包范围》) 的路面以及上述道路路面两侧延伸范围 (标准为:省道路面两侧延伸5米,县道路面两侧延伸3米,乡道路面两侧延伸2米)。 2、集镇管理:北起双胜桥集镇,南至镇文化站围墙,东起太阳桥集镇(含农贸市场)及沿线商铺后街,西至集镇临街门面后街范围(注:①晨希机械至金步桥路面两侧外延5米;②集镇建筑之间的小巷子由物业负责,建筑后面由社区负责;③金山粮油对面池塘由社区负责;④建大轮胎对面砖房后5米由物业负责,停车坪由社区负责;⑤煦宸物业房屋后至花坛绿化带由物业负责,停车坪由社区负责;⑥集镇后街以沟为界,沟内由物业负责;⑦食品站路口至社区停车坪屋后以沟为界,沟内由物业负责。 (二)承包工作内容: 1、道路管养:①负责镇内国省干线、乡道(共计 81.6km)的日常环境保洁,要求每条道路明确专职保洁员负责每日道路的清扫工作,每天清扫频次不低于两次。②负责镇内国省干线、乡道(共计81.6km)的绿化护理,主要负责对道路两侧树木进行抚育除杂,对路肩、水沟、边坡和桥涵构造物等进行保洁整修。③负责指定线路的村道(共计10km)养护保洁工作,应对县级以上单位的迎检工作。 2、集镇管理:负责对承包范围的路面、人行道、绿化区、河道、环卫设施等进行市容市貌维护、保洁服务、集镇秩序管理,绿化设施维护,同时做好垃圾分类的相关事项。 2.人员配置要求集镇内日常清扫保洁人员应不少于8-12人,乙方招用的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年龄适中,责任心强,没有嗜酒等恶习。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所配备的车辆不少于2台。 4.其他要求无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4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临界支行(长沙煦宸物业有限公司:82010400001291318)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7-01 —— 2025-07-31
五、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政府文件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政府文件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政府文件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按照政府文件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无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可适时适度调整、补充考核办法。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明检和暗检,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甲方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适时适度调整、补充考核办法。 2、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称职的,可建议乙方予以调换。 3、甲方应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承包价款。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为履行本合同,乙方应配备足额专业资质的人员和专用的车辆、工具、设备。 2、乙方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工作,自主开展各项工作,及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承包的各项工作,但不得损害第二者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3、乙方负责承包区域内甲方所移交的市政设施的保管和维护。如管理失职或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毁损或给其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工作人员工作失职或构成犯罪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应确保安全作业、规范作业,承包期限内,乙方因履行本合同造成其工作人员及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在承包期间内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领导,尤其是上级下达突击性工作任务时,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度及安排。 7、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其相关部门的考核结果。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乙方的保洁和养护等工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负责返工,其返工费用自行承担,且自行承担扣款责任。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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