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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人民政府桥驿镇鸿家隆安置小区二期环卫、绿化养护及市政设施维护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17小时前合同验收-合同湖南 - 长沙市 关注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湖南 所属地区 长沙市
采购单位 桥驿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隆曦 188****6933

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 长沙联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见正文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小区二期环卫、绿化养护及市政设施维护项目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WCCG-CS-202606040021-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城区桥驿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城****路****号
供应商(乙方): 长沙联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城县紫鑫御湖湾7、8栋2912-2913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小区二期环卫、绿化养护及市政设施维护项目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小区二期环卫、绿化养护及市政设施维护项目 清扫服务 1 315600
合计金额小写: 3156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壹万伍仟陆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小区二期环卫、绿化养护及市政设施维护项目 清扫服务 1 315600
合计金额小写:315600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壹万伍仟陆佰元整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保洁目标及标准:

(1)道路实行每天三次普扫,第一次早晨6:30-8:00完成,第二次下午12:30-2:00完成,第三次下午4:30-6:00完成;大型检查提前30分完成,清扫12小时巡回保洁。

(2)清扫保洁必须做到“三统一、五净、一通”标准。即佩戴标志统一、工作时间统一、工作质量统一;路面净、路边净、树穴周边净、花台周围净、边角梯级净;泄水眼通。

(3)保洁人员要求巡回保洁、随脏随扫、岗不离人,保洁路段每30分钟必须巡回保洁一遍,保证路面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瓦砂石、无污泥积水、无乱泼食物、无人畜粪便。

(4)清扫道路人工清扫率达100%、保洁率达100%,道路路面应见本色。

(5)清扫时不逆风、不扬尘,应主动避让行人,垃圾必须倾倒在指定垃圾站,不得随意堆放,严禁焚烧垃圾、落叶。

(6)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好各路段的清扫保洁工作任务,因突发事件造成的路面污染,视路面污染面的大小,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突击清理完毕。

(7)及时处理本项目保洁范围之内的应急突发事项,按中标金额不再另行增加费用(如遇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除外)。

2、绿化维护:

(1)生长旺盛,枝叶健壮,水分充足,树冠完整,无枯死(非养护原因造成的除外),保持植物生长特性的树形,及时修剪,无明显长枝和过密的内枝,无枯枝;

(2)整型修剪效果要与周边环境协调,下缘线高于2m,避免影响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3)通风良好、主侧枝分布均匀;

(4)病虫危害率不超过10%,单株受害率不超过10%;

(5)果树类乔木在结果期间配合甲方要求及时处理果实,避免为摘果导致的人身安全问题;

(6)当年生枝条开花的乔木越冬重剪,保留部分主侧枝;

(7)做好防风措施,受外力影响歪倒的乔木在外力结束3天内扶正并加固;

(8)适时除草,做到基本无杂草,土壤疏松;

(9)每年保证施有机肥二次,日常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施肥频次。

(10)无缺水、缺肥,无黄土裸露;

(11)绿篱、花丛、草坪内无垃圾、无大石块;

(12)绿化作业应做到工完场清,绿化垃圾及时清收,不隔夜存放;

(13)雨后及时排水、查险,清理倒斜植物;

(14)架空层、树冠等阴凉处种植的植物满足生长的需求;

(15)防寒植物冬季防寒,春天及时拆除;

(16)因养护不当造成的死亡苗木及时补种。

3、公共设施的保洁及维护:

(1)定时擦拭路灯杆、标识牌及各种设施,保证每周至少擦拭2次,各种设施表面无污渍、无积尘等。

(2)定时清洗、冲洗、垃圾收集(清运)车辆,保证每天至少一次,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外观整洁干净、无积尘、油污。

(3)定期清掏泄水口,要求无杂物、落叶堵塞、亮桥亮脚。

(4)地面油污及时处理,并见本色。

4、机械作业目标及标准:

(1)车行道每天进行冲洗1次、清扫1次、全天巡回保洁、全年洒水降尘52次(4~5次/月)。

(2)配置机动处突车辆快速处理应急事项。

5、牛皮癣治理目标及标准

(1)开荒清洗:针对不同类型的“牛皮癣”采用专业清洁剂彻底清除,恢复原貌。

(2)日常维护:建筑物外立面、设施表面、道路路面无乱张贴(指定张贴栏除外);乱涂写,不得采用白色石灰简单覆盖。

(3)明确清除的时间:每天上午9时前完成第一遍整治清除,9时以后进行巡回保洁,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清除,临街“牛皮癣”滞留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6、垃圾分类处置

项目落地实施后,各类垃圾将在区、街道两级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分类运输、处置,收集转运垃圾等作业标准执行《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垃圾分类按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八类实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

(1)厨余垃圾:****楼周边设置多组厨余垃圾和可回收垃圾桶,乙方负责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定时定点定人进行现场引导,指导居民实行垃圾分类;保洁人员要将厨余垃圾统一收集至暂存地点,确保日产日清及周边环境;由乙方每天2次区域内厨余垃圾清运,保证厨余垃圾日产日清,全年无休,并将收集的厨余垃圾转运至附近集中暂存点;全面对接环卫部门厨余垃圾收运车辆,全程跟踪并建立台账。

(2)其他垃圾:由保洁员负责送入垃圾中转站,后由区、街道环卫部门收运处置,全程跟踪并建立台账。

(3)可回收物:根据文件要求在各区域内部建设暂存点,无暂存点的每周定时收集,每周至少收集2次各区域内的可回收垃圾,并将收集的可回收垃圾收集至暂存点,暂存点须满足环保环卫部门的要求,指导督促可回收垃圾及时转交给区环卫部门指定的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全程跟踪并建立台账。

(4)有害垃圾: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在各区域内部建设暂存点,无暂存点的每周定时收集,每周至少收集1次各区域内的有害垃圾,并将收集的有害垃圾集中到各暂存点,暂存点须满足环保部门的要求,指导督促有害垃圾及时转交给区环卫部门指定的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全程跟踪并建立台账。

(5)餐厨垃圾:各酒店、餐饮、门店、饭店等产生餐厨垃圾的门店均已投放联合餐厨垃圾收集桶,由区环卫部门指定的有资质公司集中收运处置,对于私运潲水油和不按时拖运的情况需要及时跟进并上报,确保餐厨垃圾收运正常。

(6)建筑垃圾:根据要求在各区域内规范建设建筑垃圾集中暂存点,规范统一标识与指引牌,明确专人负责管理,由乙方进行收运处置,暂存点的设置、运输车辆必须达到蓝天保卫战的相关要求,指导督促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必须到合法的消纳场进行规范处置。

(7)大件垃圾:****小区内规范建设建筑垃圾集中暂存点,规范统一标识与指引牌,指导督促专人管理,达到一定数量由乙方及时收运处置。

(8)园林垃圾:****小区内设置园林垃圾暂存点,规范统一标识与指引牌,指导督促专人管理,达到一定数量由乙方联系街道环卫部门指定的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运处置。

7、垃圾清运

(1)临时收集处的垃圾必须每天及时清运,垃圾滞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按照国家对生活垃圾的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对垃圾进行干湿分离处理和运输,厨余垃圾必须使用专用厨余垃圾清运车进行收集和运输。

8、垃圾收集与运输及车辆作业流程

(1)垃圾收集:垃圾收集点应设置在人流活动较少或距居民区、商业区等人流密集区较远的地点,并注意与周围环境协调,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水面清捞的垃圾、陆域保洁清理的垃圾应及时送往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收集装置应密封,蝇蚊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药物,垃圾装卸作业完毕应及时清扫场地,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应及时清运,日产日清。

(2)垃圾运输:垃圾运输车辆应车容整洁、标志清晰,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转运垃圾时,应采用密闭方式集装,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和污水滴漏现象,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限运输,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与垃圾弃置场地签订合同,所有垃圾必须统一放置于弃置场地内,不得随意弃置。

9、雨污水管道清理

(1)服务内容:管道清淤、疏通、高压清洗、堵塞物清除、污泥运输及无害化处理。

(2)疏通标准:管道内无积淤、杂物,水流速度达到设计流速的80%以上。检查井、雨水口底部无残留污泥,井壁清洁。清淤深度淤积物清理至管底标高以下,确保管径恢复率≥90%。

(3)安全要求:下井作业前检测有害气体(H?S、CH?等),强制通风30分钟以上。作业人员佩戴防护装备(防毒面具、安全绳、反光服)。

(4)环保处理:污泥按《城镇排水管渠污泥处理技术标准》分类处置,禁止随意倾倒。冲洗废水经沉淀过滤后达标排放。

2.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备注

1

项目主管

1

2

保洁班长

1

3

保洁员

3

4

司机

1

人员合计

6人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4.其他要求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89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89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89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89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瑞支行(长沙联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10000358944000001)
3.预付款保函: 否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6-11 —— 2027-06-10
五、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址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合格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乙方应积极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李概鹏 法定代表人: 蔡畅
委托代理人: 王弢 委托代理人: 蔡大为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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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393/8AsipKABLRKCxEZfnfX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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