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金秀瑶族自治县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6〕21号)要求,现我局面向广西区内公开选择金秀瑶族自治县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编制技术服务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以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为基础,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在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的前提下,完成“四个空间”的落地上图与具体实施。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以及正向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实现耕地数量稳定下的布局优化、质量提升、生态改善;落实森林覆盖率、林草覆盖率等生态保护目标。结合辖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情况,对确属误划、零星破碎、难以长期稳定利用、符合国家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和标准且已实施的地块,以及有明确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予以调出。按照“总体稳定、局部优化、优进劣出”的原则,实现布局更优,质量提升。
三、总体要求:
核实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划入耕地保护空间是否存在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6〕21号)的调出类型,需要调整后重新上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四、询价最高控制价(含交通、人工、差旅等):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五、时间要求: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6〕21号)要求。
六、提交的成果:
按照本公告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6〕21号)要求:
1.金秀瑶族自治县耕地保护空间数据库和相关表格和举证材料。
2.金秀瑶族自治县永农正向优化成果。
七、响应单位必须满足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同时具备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或乙级(或以上)土地规划资质。
八、响应文件提交材料
(一)单位资质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适用)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资质证书:测绘资质证书、土地规划资质证书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价文件:项目实施询价报价单(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
(五)技术力量文件: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名单、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并至少需提供具有土地调查或规划项目经验的一名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
(六)业绩证明:近三年内承担的土地调查或规划项目业绩清单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七)技术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的工作方案与技术路线。
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6年5月1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
(二)提交方式:响应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装入密封文件袋并加盖骑缝章,以邮寄方式(以邮戳时间为准)或专人送达以下地址。
地址:金秀****路****号(金秀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闭工
联系电话:0772-***8663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评审方法及标准
我局评审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满足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因素及大致权重如下:
1.报价合理性:10%
2.技术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及针对性:50%
3.拟投入项目团队的技术实力及土地调查或规划项目经验:40%
评审小组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金秀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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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3879/p7BcDJ4BLRKCxEZf8pM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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