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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交通大道(东镇转盘至曾都交界处)道路提档升级工程(HBSX-202609SZ-013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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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X-202609SZ-01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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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随县交通大道(东镇转盘至曾都交界处)道路提档升级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随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随县发改审批服务〔2026〕98、121、17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随县大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随县厉山镇交通大道(东镇转盘至曾都交界处) 。 | ||||||||||||||||||||||||||||||||||||||||
| 建设项目规模:道路全长4323.284m,机动车道宽度24m,两侧非机动车道宽度5m,绿化侧分带宽度8m,现状人行道宽度3m-15m。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路面病害治理、基层修复、路面整体刷黑,完善道路标识标线,更换绿化侧分带路缘石,人行道改造提升等。 | ||||||||||||||||||||||||||||||||||||||||
| 合同估算价:4883.89万元 | ||||||||||||||||||||||||||||||||||||||||
| 其他:设计费最高限价65.40万元,建设工程费最高限价4818.49万元 。 | ||||||||||||||||||||||||||||||||||||||||
|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①设计资质: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业绩要求:2021年 9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下列①或②或③业绩:①1个设计费 65.40 万元及以上或总投资金额 4818.49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②1个单项合同金额 4818.49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③1个单项合同金额 4883.89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资料;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同时提供以下3项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平台项目截图或湖北***平台项目截图)。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其中,申请人拟派: A、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记录或不良记录已修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经理,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保证继任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与合同文件约定的条件相当。 B、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C、工程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D、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E、“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C3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按主管部门的现行要求标准配备并齐全,五大员涉及到专业要求的,则为市政专业。。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②联合体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③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自行确定,项目经理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④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认定原则: 同一专业分工由多个联合体成员共同完成的,按照其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专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的,按照其各自的专业资质来确定 。 3.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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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 | ||||||||||||||||||||||||||||||||||||||||
|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
|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09月10日至2026年09月14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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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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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352/zQighaABLRKCxEZfWH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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