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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低空经济产教融合示范性实训基地项目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低空经济产教融合示范性实训基地项目(EPC)(HBHG-202609FJ-010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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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G-202609FJ-010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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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低空经济产教融合示范性实训基地项目已由黄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审批【2026】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本级财政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街****号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内 建设规模:建设1栋4层框架结构低空经济智****楼,项目总建筑面积29858.97 m²,计容建筑面积25982.49㎡,不计容地下室建筑面积3876.48㎡,配套场地平整、****广场以及室外道路、消防、给排水、绿化、供配电、照明、环保、室外安防监控等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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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括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整体项目验收完成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1)本项目设计内容包含建设规模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范围:主体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装修、幕墙、给排水、消防、电气供配电、照明、智能化等)、****城市设计、人防专项施工图设计、展厅精装修施工图设计、绿化景观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标识文化施工图设计等;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配合后期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工作;(2)设备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如有),具体以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3)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相关管理、检验、竣工验收、相关备档备案、移交和保修等;本项目施工内容包含建设规模全部内容;具体以审核批准的施工图为准,所有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建设项目使用标准。 最终建设规模(设计及施工内容、总投资额度)以业主审定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28日 合同估算价:11135.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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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要求提供设计单位的,不要求其他单位提供)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原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要求提供施工单位的,不要求其他单位提供);(2)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完成过一项投资额在77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均可。(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②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 所提供的资料须体现合同额、盖章等关键页,若以上证明材料不能清楚反映业绩,则须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方根据分工(分工内容以本次联合体协议书为准),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中的设计业绩须由担任设计任务的一方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业绩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3)申请人拟派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要求: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只承担本项目的承诺书);若为联合体,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满足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合同金额(设计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以单项总投资额为准)不低于77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②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③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只承担本项目的承诺书)。(4)财务要求: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要求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不要求其他单位提供)(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http://****.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申请人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子系统(http://****.cn)中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满足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人数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即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④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预审文件下载、申请文件电子签章、递交申请文件等相关事项;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⑥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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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11日至2026年09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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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1日 09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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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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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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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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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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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352/tEG6iqABni4p5U9Xmcl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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