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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EPC)(HBQJ-202609SZ-027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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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QJ-202609SZ-027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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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潜发改审批(2026)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潜江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潜江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昱华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城区 | ||||||||||||||||||||||||||||||||||||||||
| 建设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喻王街、一支渠西、三支渠等地埋式排涝泵站,原址改建马昌垸、全兴河等排涝泵站,更新改造深河、马昌垸路、二支渠等排涝泵站,新增抽排能力 8.0m³/s,配套 DN300-1000 II 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 3.8km,疏浚百里长渠流域一支渠、二支渠、三支渠等排涝通道 6.8公里;原址改建一支渠东、城南河、黄滩、火车站、三线渠、高铁四支渠等排涝泵站,新增抽排能力 6.0m³/s,配套 DN300-1000 II 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 5公里,****城南河、县河、二线渠、三线渠、高铁四支渠等排涝通道 7.7公里;(2)新建广华寺片区职教新区地埋式排涝泵站,原址改建东干渠、同心、广华等排涝泵站,新增抽排能力 5.5m³/s,配套 DN300-1000 II 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 4.4公里,疏浚东干渠、长白渠、丰收渠、友谊渠、宣王渠等排涝通道 5.6公里;(3)新增 10 套 400-3000m³/h 排水抢险车, 100-400m³/h 移动潜水泵8台,发电机12 台 | ||||||||||||||||||||||||||||||||||||||||
| 合同估算价:11519.26万元 | ||||||||||||||||||||||||||||||||||||||||
| 其他: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 ||||||||||||||||||||||||||||||||||||||||
|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能力。(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4)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需要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限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 (6)业绩要求:近3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或者类似设计项目或者类似施工项目业绩。①类似项目:单个项目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EPC)项目:②类似设计项目:单个项目投资金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③类似施工项目:单个项目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上述要求即可),(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 (7.1)具有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 (7.2)提供近3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个项目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在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意一个岗位。(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7.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提供承诺) (7.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记录或不良记录已修复。(提供承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8)施工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需满足施工负责人要求可以不再另行设置专职施工负责人)。 (9)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10)勘察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11)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 (12)施工管理(1人)持有设备安装或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13)质量管理(1人):持有设备安装或市政工程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14)安全管理(3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单位、各方分工、权利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联合体成员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满足相应资质要求。由承担同一专业分工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最多允许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要由牵头人在系统中选择联合体成员并由联合体成员在系统中进行确认,且确认工作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3)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标段,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4其他要求:本项目招标根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及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采用“资格预审+评定分离”方式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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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合格制。 | ||||||||||||||||||||||||||||||||||||||||
|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
|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3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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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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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352/r6XFH6EBMqitpwL5nsK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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