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众志长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个纸箱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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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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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门市众志长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个纸箱新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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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雅瑶镇朝阳工业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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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江门市众志长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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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江门市众志长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位于鹤山市雅瑶镇朝阳工业区,项目占地面积23915.74平方米,年产4000万个纸箱,主要生产工艺:切纸、柔板印刷、裱纸、开槽、切角、粘箱等。项目所用的水性油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须满足《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表1 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限值中水性油墨-柔印油墨-吸收性承印物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水性胶、淀粉粘合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须分别满足《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表2 水基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中包装领域-丙烯酸酯类、其他的限量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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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江门市碧佳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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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施工现场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和防水土流失措施,施工扬尘等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现场应采取筑坡、挡土等水土保持措施,降低水土流失量;妥善做好固体废弃物的清理和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运营期:①项目生活污水近期经三级化粪池+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的限值标准和冲厕、车辆冲洗的限值标准的较严者后回用于冲厕、绿化浇洒、道路清扫,不外排;远期经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雅瑶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印刷机、裱纸机、粘箱机清洗废水)作为零散工业废水交由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处理,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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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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