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能源充(换)电站基础设施群项目(一期)(项目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能源充(换)电站基础设施群项目(一期)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能源充(换)电站基础设施群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能源充(换)电站基础设施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郑高审批[202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412-410172-04-02-371027,招标人为郑州天健智慧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平台(***平台)对该项目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能源充(换)电站基础设施群项目(一期)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网址为https://****.zhengzhou.****.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能源充(换)电站基础设施群项目(一期);
2.2建设地点:郑州市高新区国有产业园区;
2.3建设规模: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能源充(换)电站基础设施群项目(一期)主要包含5个园区:****大厦、大学科技园西区、数算产业园、智慧产业园二期、****城二期5个园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及非机动车棚等。包括但不限于充电设施的软件系统(***平台)、照明、视频监控、地锁、标识、接地等其他配套设施。最终项目建设方案以经过审批的施工图纸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系统设备(材料)及附属设施(如箱变基础、接地等)、充电桩系统(含管理系统)及附属设施(如立柱基础、接地等)、地锁、标识、车棚(含基础)、智能化系统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服务等,包括绿化带以及道路的破除及恢复、苗木的移植、管沟开挖、回填并恢复至原有状态、成品保护、充电桩二次挪移、垃圾外运等内容的施工,以及按照供电答复单由承包人负责协调供电公司投资建设的配电柜以及电缆设施、送电验收等,特别强调的是根据供电答复单内容由供电公司投资建设的内容由承包人免费无条件协调建设完成,外网市政电力排管需通管并保证满足供电公司要求,并在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本次招标建设内容时,此部分(由供电公司投资建设的内容)内容具备使用条件,承包人需预留标准协议接口,***平台条件,并免费提供对接协议端口及协议文档。***平台(或系统)和竣备后2***网流量费用,***平台(或系统)使用费收费标准不能高于总收入的 6‰。虽未提及但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完成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合同估算价:587.058186万元;
2.6计划工期:90 天(日历日,下同),计划开工日期:2026-11-02 ,计划合同完(交、竣)工日期:2027-01-31;
2.7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现行规范和标准、合同条款约定及发包人要求,工程质量一次性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1;
2.9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无(说明本招标项目执行的支持创新、绿色招标、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
2.10其他: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定标,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采用“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2.本项目招标编号为26-GCZN-015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1.2企业资质(施工部分):****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为承装三级、承修三级、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3.2项目经理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3.3业绩要求:
3.3.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 企业自2023年01月0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具备一项单项合同额为400万元人民币及的类似充电站/桩或供配电相关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即可)、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
3.3.2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
注: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款。
业绩牵引指标: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从下述指标项中选择1- 2项,多资质组合招标时,各专业对应选取1—2个指标项。
3.4财务要求:企业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3-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平台“黑名单 ”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平台相关专业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 ”网站、***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 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要求:
3.9.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须出具书面承诺)
3.9.2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
3.9.3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
3.9.4投标人须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9.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9.6根据《****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平台查询截图;外省***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至***平台查询截图。(上述查询信息需提供查询截图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9.7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公司的分公司缴纳的视同在本公司缴纳);
3.9.8拟任项目经理情况承诺:投标人须承诺至投标截止当日拟任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承诺拟任项目经理能够按时到岗履职。(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9.9特别提醒:以上3.9.1-3.9.8要求内容,投标人须自拟格式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3.9.10上述“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查询主体为投标人。
注:(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6-09-21 00:00至2026-09-2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19.150.153.70:18080/tpbidder) ”,凭企业CA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中心网站(https://zzggzy.****.gov.cn),***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gov.cn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 ”,“控制价文件 ”,“异议回复 ”)内的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10-13 10:00:00。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中心***平台(http://219.150.153.70:18080/tpbidder)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5.4开标地点:****中心****楼区第五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大厦****楼)。
5.5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7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219.150.153.70:18080/BidOpening)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
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00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台》、《****中心》、《***平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本项目采用“智能招投标 ”系统,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需要登****中心***平台(http://219.150.153.70:18080/tpbidder)完善投标人相关信息。
8.联系方式
l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 郑州天健智慧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路****号高新·****楼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371-****9999
电子邮件: zz****@****.com
l 招标代理机构:****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祝明霞
项目组其他成员:张苗苗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楼
联系人:祝明霞、张苗苗
电 话:0371-****1666
电子邮件:zz****@****.com
l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部
地 址: 郑州市高新区****楼
电 话: 0371-****0307
电子邮件:zz****@****.com
202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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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333/_w_yvKABLRKCxEZfeqf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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