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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信息 (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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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龙门县龙华镇大埔头林地 | 组织方: | ****中心****中心 |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龙门[2026]075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6年09月01日 09时30分 |
| 交易编号: | GJB2026-368 | 报价结束时间: | 2026年09月28日 11时00分 |
| 底价(万元): | 9.7155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3 |
| 报价幅度(万元): | 0.5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28日 09时30分 |
| 成交时间: | 2026年09月28日 11时00分 | ||
| 成交人: | 惠州市浅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成交价(万元): | 9.7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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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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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龙门县龙华镇大埔头林地公开 招租项目交易条件及附件资料的公告 2026年9月1日,****中心发布龙门县龙华镇大埔头林地公开招租公告(公告编号:惠公易产龙门[2026] 075号)。 现根据委托方龙门县龙华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变更该标的的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及合同附件。 变更前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竞得者应在每年1月1日前交清当年租金。变更后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租金十年一付,共分两期缴纳。首期(第1-10年)租金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足额缴清;第二期(第11-20年)租金须于第11年1月1日前足额缴清。 变更后的合同附件详见所在标的“交易文件”,其他交易条件保持不变,项目挂牌日期相应顺延。 特此公告。 ****中心****中心年9月10日 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一、 项目情况 公开挂牌竞价物业为龙门县龙华镇人民政府位于大埔头的林地,面积952.5亩(详见招租一览表),所交易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1、竞价方:竞价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价保证金:3万元人民币。竞价保证金不抵作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3、租期为20年,租金十年一付,共分两期缴纳。首期(第1-10年)租金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足额缴清;第二期(第11-20年)租金须于第11年1月1日前足额缴清。租金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作为出租底价,每5年租金递增5%。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竞得者必须向出租方缴交5万元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1.本项目林地仅限用于林地综合经营、林下经济、生态休闲配套经营及合规农林配套服务,所有经营活动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林业及自然资源部门管控范围内开展。2.竞得方如需开展林木抚育、林地整理、场地规整、配套设施搭建、休闲业态经营等一切改造、建设、林木处置行为,须由竞得方自行向林业、自然资源、应急管理、住建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全部审批、备案、许可手续,自行承担全部申报费用及审批风险。本次挂牌交易仅为林地经营权出租,不视为任何建设、改造、林木处置的审批许可,不免除竞得方行政合规义务,未取得正式批复不得擅自实施相关作业。3.严禁擅自改变林地固有性质、严禁无证毁林、擅自开挖山体、违规硬化土地、私自搭建永久性建(构)筑物、超标占用林地;严禁从事采砂、取土、采石、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4.竞得方须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保护主体责任,承担租赁期间全部安全管护、生态保护责任与风险。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竞得方不得整体转租、转借、转包林地,不得擅自与第三方合作流转林地。 五、交易保证金约定: (一)****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二)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特别提示:目前竞价保***平台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宝、***平台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龙门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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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282/W1KbJKEBni4p5U9XTJi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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