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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信息 (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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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惠州市博罗县公庄镇南梅村杨梅村民小组1100亩林地出租 | 组织方: | ****中心****中心 |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博罗[2026]070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6年09月15日 09时30分 |
| 交易编号: | GJB2026-235 | 报价结束时间: | 2026年09月29日 10时00分 |
| 底价(万元): | 4.4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 |
| 报价幅度(万元): | 0.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29日 09时30分 |
| 成交时间: | 2026年09月29日 10时00分 | ||
| 成交人: | 李志雄 | 成交价(万元):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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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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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我单位将所属的标的进行挂牌招租,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一、交易标的详情:
1、标的用途:种植,依法依规使用。 2、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3、押金:10万元。 ****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将竞得人保证金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的一部分,差额部分由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前缴清。 二、交易保证金的收退:竞价人应当在竞价报名截止前登****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竞价活动。****中心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原路退还,未竞得人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原路退还。 三、竞价结果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5****中心办理成交手续(交易标的已设置资格条件的,须由委托方进行事后资格审核。***网上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递交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函后,方可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四、竞价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 五、竞得人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需向委托方一次性支付原租户所属附着物(未采伐面积 547.85 亩,现存桉树林林龄约 11年)对应价款人民币伍佰壹拾万零陆佰元整(¥5,100,600.00)。支付完毕上述附着物的所有权转移至竞得人。 博罗县公庄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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