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要求:
1.项目名称: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园口院区、****中心、康复南湖病区)病媒生物防制(灭四害)服务采购项目 2.服务区域: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园口院区、****中心、康复南湖病区)。
3.服务目标:依据国家、省、市关于爱国卫生运动及病媒生物防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对服务区域内的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进行科学、有效的防制,确保****城市标准,为医患提供安全、卫生的诊疗及工作环境。
4.防治对象:■鼠类 ■蟑螂 ■蚊类 ■蝇类 ■跳蚤 ■白蚁 ■其他危害医疗环境的有害生物(需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防治方案)。
5.应急响应与服务时效:
①日常响应:服务商须在接到院方书面、电话或即时通讯工具的服务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②应急响应:法定休息日、节假日期间,服务商须安排专人值班。接到院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媒生物密度骤增或重点检查等应急需求时,须在2小时内组织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并开展处置工作。
6.药械管理要求:
①资质合规: 服务商所使用的消杀药物必须为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登记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卫生杀虫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药品。
②安全环保:确保使用的药物、器械对医院环境、医患人员、食品及水源不造成二次污染或健康危害。优先选用高效、低毒、环保型药剂。
③责任承担:因服务商违规使用药剂、器械或操作不当而引发环境污染、人员伤害事故,或因此给医院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服务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④标准遵循:服务商在药械采购、储存、使用及废弃处置等环节,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GB/T 27777-2011《杀鼠剂安全使用准则 抗凝血剂》
GB/T 27779-2011《卫生杀虫剂安全使用准则 拟除虫菊酯类》
GB/T 31712-2015《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 环境治理 鼠类》
GB/T 31719-2015《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 化学防治 蜚蠊》
GB/T 31718-2015《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 化学防治 蝇类》
GB/T 31714-2015《病媒生物化学防治技术指南 空间喷雾》
GB/T 31715-2015《病媒生物化学防治技术指南 滞留喷洒》
以及其他最新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
7.人员配置与专业要求:
①人员数量:服务商须为本项目配置不少于2名具备相应资质的专职病媒生物防制人员,负责三个院区的日常消杀作业。在虫媒传染病高发季节(如夏秋季)或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根据院方要求增配至不少于3名专业人员,确保高强度、全覆盖的应急消杀工作。
②持证上岗:所有现场作业人员须持有国家认可的有效职业资格证书,如 《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项作业资质证书,并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交院方备案。
③技能培训: 服务商须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和安全作业培训,确保其熟练掌握新型药剂特性、先进防治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④职业规范:作业人员须统一着装、佩戴工牌,严格遵守院方规章制度。作业期间严禁吸烟、饮食,严格遵循安全操作程序,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药剂直接接触皮肤。
8.总体服务质量标准:服务商须确保所有防制工作效果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GB/T 27770-2011 鼠类、GB/T 27771-2011 蚊虫、GB/T 27772-2011 蝇类、GB/T 27773-2011 蜚蠊) 中规定的A级要求,并符合《****城市标准》及当地爱卫办组织的监测与评价要求。
9.分类防治具体要求:
①鼠类防制:作业频次: 每月至少对每个院区开展4次全面巡查与维护作业。服务商须确保鼠饵站内饵料每月至少更换1次(每年2-4月鼠类活动频繁时每月至少更换2次),每周对全部鼠饵站进行检查并记录取食情况,发现盗食或潮湿须及时补换;设施布控: 服务商须在院区建筑物周边(食堂、库房、垃圾站、围墙根等重点区域)沿墙根每10-15米布放固定、上锁的鼠饵站,设置统一明显的警示标识和编号,并绘制鼠饵站布放平面图提交院方备案,设施变动须同步更新图纸;密度监测:服务商须每月开展鼠密度监测(如粉迹法、盗食法等),每季度提交一次系统监测报告,监测数据超过国家标准时应主动加密作业频次,直至密度达标。
②蜚蠊(蟑螂)防制:作业频次:服务商须每月至少对每个院区全面开展4次滞留喷洒、胶饵布控或热烟雾处理等综合防制作业,对食堂、配餐间、病房、护士站、开水间等蟑螂易孳生区域须根据监测密度增加作业频次;监测手段:服务商须每月至少2次对室内布放的粘捕贴/监测盒进行检查、记录并视情更换,依据监测结果动态调整药剂种类和布控点位;重点区域处理: 服务商须定期对下水道、电缆井、管道井等蟑螂易孳生和藏匿区域实施专项处理(如热烟雾熏杀、滞留喷洒等)。
③蚊虫防制:作业频次:服务商须每月至少对每个院区全面开展4次蚊虫孳生地巡查与灭蚊作业(每年4-11月蚊虫活跃季节须加密作业频次)。院方有指令性任务或其他需求时,需及时(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配合院方进行蚊虫灭杀;孳生地控制:服务商须全面排查院区内各类小型积水、雨水井、集水井、下水道口、地下室集水坑、绿化带浇灌积水等蚊虫孳生场所,对阳性孳生地须立即实施清掏、疏通或投放灭蚊制剂,并建立孳生地动态管理台账,院方随时可以查账确认此地有无反复出现问题;成蚊杀灭: 服务商须依据监测结果对绿化带、地下室、楼道、垃圾收集点等成蚊活动区域采用超低容量喷雾或滞留喷洒等方式进行空间喷雾和表面处理,确保快速杀灭成蚊。
④蝇类防制:作业频次:服务商须每月至少对每个院区全面开展4次蝇类孳生地巡查与灭蝇作业,对垃圾收集点、垃圾桶周边、公共卫生间、食堂后厨等重点区域须加密巡查处理频次;孳生地控制: 服务商须重点检查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地埋式垃圾站、绿化带腐殖质等蝇类孳生场所,发现蝇蛆须立即实施药物杀灭,并协助指导院方做好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清洁等环境治理工作;物理与化学防制结合: 服务商须定期对室内外布设的捕蝇笼、粘蝇纸、灭蝇灯等物理防制设施进行检查、清洁和维护;对成蝇密度较高区域采用滞留喷洒、毒饵诱杀等方式进行化学防制。
⑤跳蚤防制:服务商须在接到科室跳蚤侵害报告后24小时内到场,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滞留喷洒、吸尘处理、宠物管理指导等综合措施,直至彻底清除,并跟踪回访确保效果。
⑥白蚁防制:服务商须对院区建筑、绿化带内的白蚁危害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白蚁活动迹象须及时制定专项灭治方案(如设置监测诱杀装置、喷粉处理、液剂处理等),并做好防治记录和后续跟踪。
⑦其他有害生物及应急处置:服务商须对其他危害医疗环境的虫类(如蚂蚁、蜘蛛、潮虫、蛇等)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及时进行处置;服务商须承担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的应急消杀任务,以及重大检查、创建活动期间的保障性消杀作业,按院方要求随时增派人员和设备。
10.服务经验要求:服务商须具备医疗机构病媒生物防制服务经验,具有与本项目服务规模、服务标准相当的同类项目实施能力,能够满足医院院区常态化消杀与应急防控作业要求。
11.资料记录与提交:
①过程记录: 每次作业后,须由服务区域科室负责人/联系人签字确认服务完成情况。每季度向后勤保障科提交 《消杀作业季度报告》 ,内容需包含作业时间、区域、药剂名称/浓度/批号、操作人员、虫情监测数据(如鼠密度粉迹法监测结果等)、防制效果评估(各科室满意的签字确认)及现场作业照片(带GPS定位水印)。
②监测档案: 服务商自身须建立完整的病媒生物防制档案,包括每月密度监测原始数据、季度监测评估报告、药剂出入库记录等,所有资料须规范归档,随时备查。
12.考核与违约责任
①时效考核: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或到场,每次向院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累计发生2次,院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当季度服务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②质量考核: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科室/患者有效投诉,每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同一科室/患者在30日内被投诉2次及以上,院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当季度服务费。
③记录考核:未按要求提交《消杀作业季度报告》或缺签科室确认,视为当月服务无效,并按人民币200元/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④安全考核:服务期间因供应商责任发生安全事故,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院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⑤整改考核:院方在检查中发现服务质量不达标时,有权书面或口头通知供应商限期整改。全年累计收到两次及以上整改通知而未能有效改进的,院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当季度服务费。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1年。
2.服务地点:院方指定地点。
三、响应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生产厂家及各级代理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生产备案、经营许可/经营备案、注册证、各级授权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承诺函、项目承诺函、报价单、廉洁承诺书及防止利益冲突报备表、产品历史成交信息情况等。
四、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17点30,截止时间之前邮寄出报名资料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ch****@****.****.com后再电话联系通知,在邮寄的情况下未在截止时间内发送电子版视为未报名成功,资料未完整提供视为报名不成功。
五、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联系,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813-***2626(工作时间:08:00-12:00,14:30-17:30),邮寄地址:****街****号****楼(****楼)****楼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供应商书面报价响应文件模板(货物).doc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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